难以置信!被砍四刀后,还获刑十年,内蒙古,郝老师与郭某电话争吵后,郝老师就在小区

雪峰说法 2024-09-17 17:05:02

难以置信!被砍四刀后,还获刑十年,内蒙古,郝老师与郭某电话争吵后,郝老师就在小区遭郭某持刀袭击,被人出手相助后,郝老师不服追了上去,他用砖块将郭某打倒在地,结果对方抢救无效,不幸离世,郝老师被判十年有期徒刑,他不服,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于是提起上诉。

素材来源于:百姓关注

有个 46 岁的老师郝老师,那可真是遭遇了一场大麻烦。之前呢,郝老师请郭某做了点零活,结果在工资结算方面产生了分歧,两人就一直有点小矛盾。

后来呀,也不知道咋回事,两人在电话里又吵起来了,这一吵可不得了。郝老师回到自己家小区的时候,冷不丁就被个硬东西砍到了身上,这才发现自己被人袭击了。

袭击他的不是别人,正是在电话里跟他吵架的郭某,这家伙手里还拿着菜刀正挥舞着呢!郝老师躲闪不及,被对方连续砍了四刀。

眼看自己危在旦夕,好在有个人出手相助,直接夺下了郭某的菜刀扔到了路边。郝老师那是特别感激这位出手相助的王某啊,虽然王某是和郭某一起出来的,但是为了救郝老师,王某确实挺身而出了,这可真是值得感恩。

郝老师一边说着感谢的话,一边不服气地朝着郭某逃跑的方向追去。

为啥不服气呢?被人砍了四刀能服气嘛!这郭某呢,估计也是怕打不过郝老师,扔下菜刀就跑。

可谁能想到,46 岁身上还带着伤的郝老师,在 50 米开外又和郭某相遇了。这时候,郭某直接上前就开撕。两人你来我往,谁也不服谁。

远处的王某看到这一幕,也是无奈呀,本以为把两人分开了,结果自己去开车的时候,又看到这两人在远处干起来了。

王某本想奔过去劝架,可这时候他看到郝老师好像手里拿着东西,直接就朝着郭某的脸部挥去,随后郭某就直接倒地,没了反抗能力。大家赶紧打了求救电话,最后把郭某送到医院抢救。

可惜啊,郭某在医院抢救了 20 多天,还是不幸离世了。最后,郝老师以故意伤人被逮捕了。法院判决郭某故意伤害他人罪成立,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郝老师那叫一个憋屈啊,说:“我这是正当防卫呀!怎么他有错在先,砍了我四刀,我出于防卫自救,为啥还被判刑了呢?”于是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在今年八月份开庭,当时就围绕郝老师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展开了辩护。不过,对方认为,第一次郭某砍伤郝老师后跑了,郝老师又追上去和对方互殴。

既然是互殴,那就谈不上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得是别人把自己置于危难之间,在自己没办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反击。

而当时两人是互殴,在这期间,对方并没有给郝老师大的威胁,反而是郝老师拿起砖块直接挥向郭某,才导致他离世的。二审的时候并没有当场下判决书,所以具体的判决还得等待结果。

那么,如果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到底郝老师最后属不属于正当防卫呢?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郝老师被郭某砍了四刀,在这个阶段,郭某的行为明显属于不法侵害,郝老师此时有权利进行防卫。

然而,郝老师爬起来后追出 50 米截住郭某,两人又开始互殴。在互殴的情况下,就很难单纯地认定为正当防卫了。

因为正当防卫要求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必要措施,而互殴通常是双方都有攻击对方的故意,并非单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

如果郝老师在截住郭某后,郭某继续对他进行攻击,郝老师为了保护自己而使用砖块挥向郭某,那可能还存在一定正当防卫的因素。但如果是双方互相攻击,那就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了。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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