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男子有3个儿子,小儿子结婚后,男子送给3个儿媳每人一辆奔驰车。万万没想到,2个月后,二儿媳就坚决要离婚。男子要收回奔驰车。二儿媳却说,那是夫妻共同财产,跟公公无关。男子大怒,起诉到法院,一审判男子败诉,二审中,男子提交一样东西,顺利改变了案子走向。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杨启文小儿子结婚当晚,他在家族群引爆一条重磅信息。
当晚十点,他和妻子先在群里欢迎新儿媳的到来,又说:“我老杨家的儿媳,要当亲闺女看,爸爸妈妈打算给三个儿媳每人买一台奔驰。”
他话音刚落,家族群欢声雷动,儿子儿媳又是发表情包,又是各种彩虹屁,把他和老伴夸上天了。
杨启文和老伴对视一眼,心中美滋滋的。
但他再次发了信息:“先声明一下哈,奔驰车买来后,我会登记在三个儿媳名下,我们家儿媳,必须当闺女看。也就是说,你们享有奔驰车所有权的前提,是我老杨家儿媳妇的身份。”
群里再次一片表白声。
对杨启文来说,事业有成,家有贤妻,三个儿子懂事听话。儿媳们贤惠孝顺,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完美。
前两年,他就有这个打算,之所以迟迟没实施,就是想等小儿媳进门。
小儿子婚期定下后,他预订了三辆奔驰车。
这不,小儿媳刚过门,他就迫不及待地宣布这个消息。
第二天,他带着全家人,豪横地购买三辆奔驰车。并把车辆登记在三个儿媳名下。
此后,三个儿媳都开着崭新的奔驰车出门。儿子儿媳更孝顺了,爸爸妈妈也叫得更甜了。
全家和睦是杨启文夫妻俩的心愿,即便这心愿是他花钱换来的,他也觉得很值。
他认为,挣钱就是给孩子们花的,只要孩子们幸福,只要这个大家庭良好的家风一直存在,他愿意用自己的双手继续为孩子们托举。
可他万万没想到,奔驰车刚赠送2个月,二儿媳朱霞就要跟二儿子离婚。
最初,他以为这只是小两口闹别扭,就训斥了儿子,让他哄着点朱霞。
谁知二儿子却说,强扭的瓜不甜,她要离婚,我还能求着她不成?
尽管夫妻俩大骂儿子,劝说儿媳,却依旧不起任何作用。
想到自己一片苦心,付之东流,杨启文只觉得心塞。妻子也是以泪洗面。
朱霞要离婚,还要把那辆奔驰车开走。杨启文怒了,他送如此贵重的车子,只是想让孩子们幸福,如今,朱霞都要跟他儿子离婚了,这辆车自然不能让她开走。
朱霞却认为,车子是公公在婚姻存续期间赠送给她的,且车子已经登记在她名下,就算不归她所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有她一半。
杨启文大怒,起诉到法院,要求朱霞返还奔驰车。
曾经的儿媳和公婆对簿公堂,这样的官司注定引人注目。
1、朱霞说出两个理由。
第一,公公作为一个长辈,当初在家族群承诺把奔驰车送给她,就该信守承诺。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可如今,公公却要收回奔驰车,违背诚信原则。
第二,《民法典》第658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公公把奔驰车赠与她,属于长辈对晚辈的赠与,属于道德性质的赠与。
因此,于情于理,公公都不应该收回赠与。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朱霞的诉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驳回杨启文诉求。
一审判决后,杨启文不服,提出上诉。
2、二审中,杨启文提交一份关键性证据,顺利改变了案子走向。
杨启文把小儿子结婚当晚,他在家族群发布的聊天信息提交给法庭。
聊天记录中显示,他之所以给三个儿媳各自买一辆奔驰。是因为三个儿媳是他杨家人的基础上。
因此,他的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
《民法典》第661条规定: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他之所以买一辆奔驰车送给朱霞,是因为朱霞是他儿媳妇。
朱霞接受了这辆车,就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跟他儿子好好过日子。
如今,朱霞跟他二儿子离婚,违背约定。
《民法典》第663条第三款规定: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朱霞非要离婚,违背约定在前,他自然有权利收回赠与。否则,谁吃饱了撑的,把一辆奔驰车平白送给一个外人?
3、法院审理后,做出公正判决。
根据现有证据显示,杨启文购买三辆奔驰,是附义务的赠与。这个义务的前提是,朱霞是他家儿媳。
如今,朱霞违背义务约定,依法不能享有该赠与的福利。
《民法典》第665条规定: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综上,法院支持了杨启文的诉求。
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
有人说杨启文很聪明,事先就留下后手。如果儿媳好好跟儿子过日子,那这辆车就永远归儿媳。
可若是儿媳不好好过日子,他也要收回自己的赠与。
但杨启文这样,并无过错,他为儿媳购买一辆奔驰车,是情分。他收回对一个陌生人的赠与,是本分。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漂洋过海来看你
就算没有这个声明,正常人都明白,人家为什么要送你东西!
mike
奔驰车你放个福特皮卡是什么意思啊?
哄哄
文案策划不错,起码普及一下法律常识。
专门吊打水文
用户10xxx09
神经
lbh
收回没毛病
睡不醒
继续编
一生平安
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