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商业综合体的宣传蒙住了双眼,高价物业可能是压垮综合体的那根稻草! 现在,各

公平正义闻 2024-10-05 16:21:26

别被商业综合体的宣传蒙住了双眼,高价物业可能是压垮综合体的那根稻草! 现在,各大小城市都建了许许多多的商业综合体,开发商通过大力宣传吸引客户眼球,高价出售,然后高价返租,营造一种一铺养三代的氛围,让大家觉得买商铺很划算。 返租合同到期了,老板的商铺也销售得差不多了,政f该收的s也收得差不多了,但商圈最终能否兴起,开发商是不管的,三年四年过去了,大部分商铺仍然是关门大吉,无人问津! 虽然商铺在业主手头没有租出去,但是开发商名下的物业公司收费是少不了的,因为在出售商铺时,双方都高高兴兴的签了《前期物业合同》的,明确了物业费10元/㎡、空调费10元/㎡。 按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理购商铺者是业主,物业公司是给业主服务的,业主们想请哪个物业公司就请哪个物业公司。但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 因为,商业综合体的业主是分散的,不像小区业主那样住在一个小区那么集中,且商业综合体业主名单都在开发商手里,开发商是不会把名单提供给其他业主的。所以,业主们无法筹建业主委员会,也就无法聘请新的物业,那业主们所交的物业费就永远是高价前期物业费! 假如一个商铺100㎡,每个月单是所交物业、空调费就是2000元,又有多少做生意的老板能够承受!许多做生意的人不敢租这类商铺,就怕这高价物管费和空调费难以承受。高价物业费、高价空调费成为压垮商业综合体的那根稻草! 有法律人士支招:空调费不应包含在前期物业费中;即便不包括空调费,就是10元/㎡的物业费也是非常高的。 近年来的,商业综合体的兴起,如何让综合体兴旺发达,政府应该单独出台政策保护。不然,商业综合体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你对商业综合体的兴起有何建议?前期物业费、空调费该如何办?可以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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