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武德!河南郑州,男子在网上买了一辆二手的小米su7,定好价格为205000元,男子先付了201000元,没等过户,车主突然要加价3000元,男子不同意,不料,车主在APP上把车锁了,男子苦恼:车门打不开,只能放着当一块废铁!车主却说:我们没商定价格,只是口头约定,我不认可。
(案例来源:小莉帮忙)
2024年9月7号这天,弓先生在网上看到有人出售小米su7,这辆车让他特别心动。
于是,他联系了车主,问了这辆车的大概情况,真是越问越想买。
车主告诉弓先生,这辆车他下午才挂到网上,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问,不过还有别的人也说要买。
弓先生一听,他看中的车,可不能让别人捷足先登了,为了得到这辆车,他做了一个冲动的决定。
他连夜坐高铁从郑州赶到河北石家庄看车。
见到车的时候,弓先生非常满意,觉得这个车非常合适自己。随后,找人验了车。
然后,弓先生和车主谈了价格,最终,两人口头约定价格是205000元。
为了更快的把车买下,弓先生先付给车主201000元。
车主告诉弓先生,车的行驶证,过几天他自己补办一个,都邮寄给弓先生。
弓先生便把车开回了家,但他还有4000尾款没有给车主。
弓先生的意思是等车主配合自己过完户后,就把尾款给他转过去。
为此,还特意让车主录了个视频,车主在视频中表示同意配合过户。
然而,当弓先生将车开回家后,车主却突然变了卦,要求再加2000到3000元的加价。
弓先生直接拒绝了车主这个要求,他觉得不合适。
没想到,车主竟然取消了车辆的授权,然后,在APP上直接将车锁上了。
弓先生想开车出门的时候,突然发现车被锁了,他连车门都打不开。
漂亮的车摆在那里,弓先生却根本开不走,他抱怨道:车门打不开,只能放到这当一块废铁!
弓先生和车主沟通无果,一怒之下找到了记者。
但是,当记者联系了车主后,车主的一番话让人很是无语。
车主说当时弓先生确实是连夜从郑州赶到石家庄,不过两人是口头协定,没有签合同。
而且,车主也承认弓先生给了他201000元,不过,后续尾款弓先生并没有给自己,所以,他也就没有将车的控制权给弓先生。
当记者问他有没有临时加价时,车主说:我没有加价,我们当时价格并没有商定。
而弓先生和车主在微信里的聊天记录显示,车主说:已收到20万全款,还差4000尾款,带行驶证等东西寄完,尾款结清。
面对微信聊天达成的协定,车主却说:他让我发的,肯定不认可。
弓先生和车主僵持到这,两人一个收不到尾款,一个开不了车。
那么,从法律方面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弓先生和车主在微信聊天中的约定,是有效合同吗?
《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 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弓先生和车主在微信聊天中,对车辆的价格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合同是有效的。
而且,合同已经部分履行,弓先生将车辆201000元购车款已经支付给车主,另外,弓先生也将车辆开回家了了。
因此,合同是有效的。
2、车主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第7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在买车的时候,弓先生让车主录制了视频,车主承诺会配合弓先生办理过户手续。
不过,车主中途反悔,想临时加价,这属于违约行为。
所以,车主应该按照先前约定,协助弓先生办理过户义务。
3、弓先生已经向网络平台举报,车主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车主和弓先生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已经达成了合同协议。
虽然,车主不承认微信聊天记录,那他要承担举证责任,而且,微信聊天记录他已经明确的表示同意和弓先生的车辆价格的约定。
所以,车主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弓先生也向网络平台举报,对方表示三个工作日会有结果,如果举报成功,会帮助他追回损失。
最终,弓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用户96xxx30
有病啊,买小米2手车,20万买新车不香?
Lu King 回复 10-08 08:22
新车你就慢慢排队吧,至少10个月
搏一搏 回复 10-08 10:00
小米广告
用户13xxx62
小米广告。
大足球数据分析
退车,然后赔偿损失!
用户17xxx70
这种车主挣了钱全家也要去医院用光
大意
车不要了,退钱
陈仙应
手机看
那年那事
如果不是广告那就是有病 重病 有病得治
对牛谈情
这不是雷总的人在编故事编广告吗?让人以为他的小米有多火热似的,哪有什么弓先生
修改
什么素质的人用什么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