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被人摸了臀部,这要上哪里说理去?云南腾冲,一男子,陪同妻子和妹妹,参加朋友的

博仑有意思 2024-10-21 01:43:32

老婆被人摸了臀部,这要上哪里说理去?云南腾冲,一男子,陪同妻子和妹妹,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谁也想不到,聚会上一个猥琐男2次伸手摸妻子臀部,男子看见起身制止,猥琐男再次抱住妹妹,妹妹扇他耳光,被人掐住脖子,男子冲过来保护妹妹,俩人发生争执,拿啤酒瓶互砸,猥琐男被打成重伤二级,检方认为,男子行为保护妻子妹妹,属正当防卫,事后,猥琐男越想越气,将男子和妻子,以及妹妹还有另一位朋友,以及KTV连同一起告到了法院,索赔18万,法院的判决牛掰! (案例来源: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本案例为普法交流案例,非当前事件 ,均为化名) 周二的下午,康强打电话让赵兰和康玲别做饭了,晚上要去 KTV 给朋友庆生。 晚上,康强领着妻子和妹妹按时到了 KTV 。 一同来的还有好些朋友,年轻人聚在一起,那叫一个热闹。有人唱歌,有人喝酒,还有人在打牌。 当中有个叫吴明的男子,眼睛不停在赵兰和康玲身上打转。他喝了几杯啤酒后,就开始不老实,连续2次摸赵兰的臀部。 赵兰第一次以为是不小心碰到的,没作声。 第二次她意识到吴明是故意的,就大声斥责。 康强见状,立刻喊道:“这是我老婆,你别乱来!”吴明这才不敢再动手。 没一会儿,康玲起身去卫生间,路过吴明身边时,被他从后面抱住。 康玲吓了一大跳,转身扇了吴明一记耳光。吴明恼羞成怒,用手掐住康玲的脖子。 康强一下怒了,吴明刚摸了自己老婆,又来欺负妹妹。他气得拿起一个啤酒瓶砸破,指着吴明的脸,质问他为啥欺负人。 其他在场的朋友赶紧过来拉住,把酒瓶子顺手夺下。 康强气不过,还是给了吴明两拳,这才罢休。 谁知道,吴明趁康强不注意,拿起酒瓶子砸向他,康强马上还击,也拿酒瓶子砸回去。 两人互砸瓶子的时候,一块碎玻璃飞起来,溅到了正在打牌的孙海身上,孙海疼得叫出声。 孙海过来问咋回事,康强把吴明的恶行说了一遍。 孙海一听,大骂吴明不是东西,都是朋友,居然欺负朋友的老婆和妹妹。 孙海火冒三丈,挽起袖子,把吴明狠狠揍了一顿。今天过生日请客的李华,感到特别不好意思。 李华把几人送去了医院,然后大家各自散了。 事后,吴明被鉴定为重伤二级,老婆气坏了,直接报警,帽子叔叔把康强和孙海刑事拘留。 案件很快移交到检察机关,经过调查,检察机关认为康强和孙海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两人被刑事拘留 8 天后被放了出来。吴明气得暴跳如雷,把康强、赵兰、康玲、孙海还有 KTV 一起告上法院,索赔 18 万。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此事该怎么判定呢? 1. 吴明觉得,自己重伤二级是康强、赵兰、康玲和孙海四人造成的,KTV 作为商家,没保护好自己,也有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 1179 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所以,吴明要求这四人还有 KTV 赔偿自己 18 万元的损失费。 2. 康强他们四人却认为,吴明是自作自受,打他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 《刑法》第 20 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吴明摸康强妻子,抱康强妹妹,康强打他两拳是为了阻止他继续作恶,这属于正当防卫。 后来康强被别人劝住,啤酒瓶也被拿走,他就不再动手了。 吴明又拿啤酒瓶砸康强,康强还手砸他,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正当防卫。 所以康强和孙海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3. KTV 表示,包间里没有摄像头,里面发生的事外面根本不清楚,而且吴明当时也没有出来求助。 KTV 设置了警示标志,也配备了安保人员,吴明没有向 KTV 求助,所以 KTV 不承担责任。 4. 法院经过仔细调查和分析审理后,作出了判决。 法院支持了康强等人的说法,认为康强保护妻子和妹妹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由于包间内没有摄像头,不能确定吴明重伤二级是孙海造成的。 《民事诉讼法》第 67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吴明无法证明自己的伤势是孙海造成的,所以孙海不承担责任。 而且 KTV 在第二天报警后才知道这件事,冲突期间吴明也没有向 KTV 求救,所以吴明要求 KTV 赔偿没有合理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康强等四人以及 KTV 都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了吴明的诉求。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

0 阅读:5
博仑有意思

博仑有意思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