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男子,入车库帮堂哥取手机,碰到一辆没锁好的车,车内放着一部苹果手机和

博仑有意思 2024-10-21 15:36:40

浙江嘉兴,一男子,入车库帮堂哥取手机,碰到一辆没锁好的车,车内放着一部苹果手机和一块手表,男子心里起了歪念头,想趁机偷点东西。男子想把苹果手机拿走,一琢磨着手机太贵,万一被抓,判刑肯定不轻。于是,男子纠结再三,决定偷走那块手表。男子偷窃手表不到7个小时,经过帽子叔叔调查后,找到男子家里,接下来的几句话,让男子热泪盈眶!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本案例为普法交流案例,非当前事件 ,均为化名) 周末的一个傍晚,李强去堂哥张华家蹭饭,刚进门,看到屋里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张华正在厨房忙活着炒菜。 看到李强来了,张华连忙说道:“强子,我忙着呢,你快下楼帮我拿一下手机,落在车上了。” 说着,张华从裤兜里掏出车钥匙,直接递给李强,紧接着又忙去了。 李强接过钥匙,一边低头玩着手机,一边朝电梯走去。 他常来张华家,对张华停车的地方那是再熟悉不过了,让他去拿正合适。 没一会儿,李强顺利找到了张华的车。他打开车门拿了手机,正准备离开时,忽然发现旁边的豪车里有一部手机和一块手表。 李强盯着那部苹果手机,心里痒痒的,一直就想有这么一部,可囊中羞涩,只能干眼馋。 要是能有这手机,在朋友、同事面前,那得多威风。 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转个不停。 李强此刻内心怦怦直跳,想着干脆偷了算了。于是,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一个人影都没有。 慢慢靠近那辆豪车,李强伸手一拉车门,车门居然没锁。 俗话说,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李强开心得差点叫出声来。 他刚要伸手去拿苹果手机,可又一想,这手机价格太高,要是被抓,这辈子可就完了。 为了这么个手机把自己搭进去,太不划算了。 想来想去,他把手缩了回来,算了,车门都开了,拿那块手表吧,手表应该没多贵,车主估计也不会为了块手表报警。 仔细看了一眼,手表也还不错,表带虽是橡胶的,看着便宜,但表身还挺好看,有档次。 等以后有钱了,换个表带,戴在手上肯定好看。 这么想着,李强立马拿了手表,关上车门,匆匆离开了。 回到张华家,他像没事人一样,和大家有说有笑,玩得那叫一个开心。 李强觉得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回家后,把表一扔,就出门了。 哪曾想,大概七个小时后,李强正在外面的米粉店吃得正香,警察突然出现在他身边。 李强心里“咯噔”一下,还想着死不承认,可当警察亮出手机,看了地下车库的监控录像,李强顿时哑口无言。 紧接着,警察带着李强回他家,拿走了那块手表。 在审讯室里,警察问他:偷东西的时候,为啥只拿手表,不拿手机? 面对民警的审问,李强老老实实交代,说是觉得手机贵,所以拿了相对便宜的手表。 岂料!警察接下来的话,直接把李强吓得热泪盈眶。 警察说,“那块手表价值 279000 元。” 李强听完,欲哭无泪,这个世上要是有后悔药就好了,说啥也不能偷。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此事该怎么判定呢? 1、偷东西,既违法又违背道德。 按照《民法典》第八条的规定: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不能违反法律,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意思,偷东西这种事,那是相当不道德的。 偷东西不仅违法,还损害了别人的权益,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跟善良风俗那是背道而驰。 2、偷东西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所有权,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要是盗窃情节较轻,可能就得接受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所以,偷东西不光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惹上大麻烦。 在本案中,李强偷了价值279000元的手表,不是小数目。 根据我国现在的盗窃罪量刑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 30 万元至 50 万元以上的,就得被认定为《刑法》里说的“数额较大!” 对于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得判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还得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像李强这种偷了将近 28 万的,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得狠狠处罚。 3、要是李强把表卖了,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算犯罪吗? 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 要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去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用别的方法掩饰、隐瞒的。 得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得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得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如果买家买的时候不知道这是偷来的,也就是主观上是善意的,那他的行为就不违法。 哪怕东西是偷来的,只要买家在交易的时候不知情,而且付了合理的价钱,那就不构成犯罪。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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