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墩墩”“雪容融”上了酒桌?

南河警方 2024-03-27 16:59:58

2022年,随着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奥运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也爆火出圈,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追捧和喜爱。然而在景德镇,一起“冰墩墩”“雪容融”“喝酒”事件竟牵出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

“你们看,那个好像是‘冰墩墩’!”2022年4月18日,景德镇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和市文旅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时,发现昌江区某处厂房内有工人正在制作“冰墩墩”“雪容融”造型陶瓷酒瓶。经查,生产厂家未有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标识的使用权,已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并现场查获酒瓶成品703个、半成品白胎615个、花纸34张、碎花纸若干张(花纸用于陶瓷制作的贴花工序)。同年,犯罪嫌疑人冯某平、徐某、宁某军、徐某发、余某仔等人被抓捕归案。

“我们看这东西这么火,想着做成酒瓶肯定大卖,于是就铤而走险了。”经查,2022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徐某、冯某平、宁某军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合伙生产销售“冰墩墩”“雪容融”陶瓷酒瓶,并确定了由徐某负责生产陶瓷酒瓶白胎、礼盒,冯某平负责设计花纸和酒瓶烤花,宁某军负责运输和销售的非法产业链。为扩大生产规模,3月底,他们又找到犯罪嫌疑人徐某发、余某仔加入非法生产活动中,并正式开始投入生产。

“此次我们查获的陶瓷酒瓶,因是侵权产品,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是否达到盛酒的标准也未可知,如果消费者买到这样的商品,除了损害了著作权者的利益,也很可能对自己的健康造成损害。”办案民警介绍道。

2022年4月初至4月18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徐某、冯某平、宁某军等人共生产“冰墩墩”“雪容融”陶瓷酒瓶礼盒2000余套(其有“冰墩墩”“雪容融”陶瓷酒瓶各一个),并以每套25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销往江西、贵州、山西、河南等地,非法获利6万余元。

2023年10月8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珠山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决。同年9月,该案也被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食品药品侦查局、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五部门列为督办案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本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警方提示

盗版出版物对著作权人的利益造成很大损失。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既能有效保护正版出版物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让群众享有正版出版物。应到有销售资质的商家购买出版物,以免买到质量低劣、以次充好的产品,危害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瓷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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