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的到底是“皮炎”还是“湿疹”?

跑步者的阳光之路 2024-05-31 12:48:44

在门诊经常有患者抱怨甚至投诉,在这家医院诊断是“皮炎”,而在另一家诊断为“湿疹”;有的病人还在同一医院,看过普通门诊,也看过专家门诊,结果在普通号门诊诊断为“湿疹”、而找专家看诊却诊断为“皮炎”,愤愤不平要告医师误诊。

其实,皮炎(dermatitis)和湿疹(eczema)是一类疾病,主要累及表皮和真皮,具有多形性皮疹,本质上属于炎症性疾病,治疗上也一致。在国外,这两个词可互用。湿疹是一种形态学诊断,皮炎是一种病理诊断。在我国,通常将皮炎与湿疹描述为相对独立的两类疾病。

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具有多形性皮损和易有渗出倾向的皮肤炎症性反应,其病因复杂,多难以确定。常伴有剧烈瘙痒,且病情易反复,可迁延多年不愈。可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

各型湿疹的共同表现是:显著瘙痒,夜间明显,热和疲劳也可刺激瘙痒发作;皮疹以小丘疹、丘疱疹为主;急性期红斑、糜烂、渗出;慢性期苔藓化,皮肤肥厚、浸润,亚急性期多见脱屑、结痂。临床上可多种类型同时存在。皮损呈聚集性;皮疹可泛发或局限,多呈群集特点,对称分布,好发于四肢屈侧、手足、肘窝、腘窝、乳房、脐、外阴和肛周等处。根据部位不同,还可命名为耳部湿疹、乳房湿疹、脐部湿疹、肘部湿疹、小腿湿疹、阴囊湿疹、女阴湿疹、肛门湿疹、手部湿疹等。因瘙痒搔抓或摩擦可引起浅表糜烂、出血、渗出或苔藓样变等继发性皮损或继发感染。可向远处播散,甚至引发自家敏感性皮炎或红皮病。

临床上,通常将病因相对明确,发病机制和临床表现具有特征的一组疾病诊断为皮炎,如接触性皮炎、瘀积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特应性皮炎等。从皮疹特点上,湿疹更倾向有渗出,而皮炎皮疹相对干燥。

出于个人习惯,诊断用语可能不同,但早有学者建议应加强皮炎湿疹疾病诊断术语规范化。遇到病人对诊断质询时,应给予充分解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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