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要为万安县3名“95后”女干部拟提拔一事说两句话。 关于万安县3名“95后”年轻女干部拟提拔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根据头条“江苏新闻”2024年11月10日《江西万安县“95后“女干部拟提名乡镇人大副职,官方发布情况说明》的报道,截止11月13日9:30,该报道引发12.7万人阅读,3262个评论,506个点赞,352个收藏。 组织部门对此作出回应后热度仍然不减,大家关注的原因是学历低(参加工作时的学历是全日制中专)、年轻(分别是27岁,26岁、25岁)、中专毕业直接进入事编,且事业编制将提拔为公务员副科。 根据《江西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 ,任职资格条件:应当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这三名拟提拔的“95后”女干部现在是在职大专,学历符合条件。 人大副职应该算是乡镇领导干部,按照《江西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应该具备三年以上的工龄 ,据说这三个女干部已经八年了。 三名“95后”的年轻女干部拟提拔一事是符合《江西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 但是许多人还有三个方面的政策没有吃透: 一、人大副职应该是公务员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具有公务员身份 ,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凡进必考”,吉安市这种解决公务员身份的方式是否违背了《公务员法》“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身份,到乡镇人大工作算是调任,一般调任都是同级调任,这种提拔似的调任符合什么规定? 三、《江西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党政机关以外的可能不具备公务员身份,这种进入公务员队伍解决公务员身份的方式符合《公务员法》的哪条规定?或者说这条规定是否与《公务员法》“凡进必考”相抵触? 希望权威人士解答。
我还是要为万安县3名“95后”女干部拟提拔一事说两句话。 关于万安县3名“95
公平正义闻
2024-11-14 1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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