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也不明白,孩子的抚养费好理解。大S已经有新的家庭,新的老公了,还需要向前夫要“赡养费”。即使,离婚是签了协议,但台北地方法院已经判决:只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即可。还有,扶养孩子的费用不是原夫妻二个人各自负担一半的吗?大S为何不出扶养费? 现在的大S的认知就是:既然已经签了字,里面有“赡养费”的条款,就必须给!不给,就告!完全不要脸了!前夫也有自己的新家,你也有新的老公了,完全是毫不相干的二个人。交集点;只有孩子的抚养费和看望孩子而已。
到现在也不明白,孩子的抚养费好理解。大S已经有新的家庭,新的老公了,还需要向前夫
玮宇玩转世界
2024-11-25 15: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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