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江苏南京,男子出差回来后,没有回公司,而是直接回了家。公司财务部门发现男子经常这么干,把情况反映给公司。公司觉得男子的行为构成旷工,将其开除。男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公司被判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把男子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决! (信息来源,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男子徐敬业是一家知名科技公司的老员工,任职软件工程师多年。多年来,他在岗位上兢兢业业,项目开发成果显著,尤其擅长解决技术难题,公司内部不少人都尊称他为“老徐”。去年年底那段时间,公司业务量激增,徐敬业频繁被派往外地出差。 从杭州到上海,再到苏州,他马不停蹄地赶项目。一次,他结束了一个耗时半月的外地任务,等回到南京已是晚上九点多,他拖着沉重的行李,径直打车回家。进屋后,连鞋都没脱,就瘫坐在沙发上。 妻子递上一杯热茶,问他:“这次任务顺利吗?”徐敬业点点头,“挺顺利的,就是太累了,明天再去公司报个到吧。”他这样想着,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决定,会引发一场风波。 然而,第二天还没等他动身,意外发生了。他的手机里跳出了一条,公司发来的通知:“根据公司考勤系统记录,您已连续旷工两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请于本周内说明情况,否则将按规章处理。”徐敬业顿时愣住了,他意识到,自己可能因为直接回家,而未及时到公司被视为旷工。 心中疑惑的他,随即联系了直属领导。电话那头的声音却冷冰冰的:“老徐,公司规定外地出差结束后必须第一时间返回公司打卡,这条你不是不知道吧?财务部门最近查出不少,报销记录不清的问题,我们不得不严格管理。” 徐敬业试图解释:“但这次出差后实在太累了,我想着休息一晚再去公司,没想到会被算成旷工……”领导只是回应了一句:“这事我也做不了主,你直接和人事沟通吧。” 接下来的一周,他多次试图与公司沟通,却始终未能得到满意的解释。最终,公司以“旷工构成严重违纪”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这样的处理方式让徐敬业愤怒又失落。他始终认为,自己多年为公司兢兢业业,如今却因为这样一件小事被解雇,显然是不合理的。 在家人的鼓励下,徐敬业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他首先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仲裁裁决支持了他的请求,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对此结果不服,决定上诉,将案件诉至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双方围绕“旷工认定”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展开激烈辩论。公司代理律师声称,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出差结束后必须回公司报到,而徐敬业未履行相关义务,已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对此,徐敬业的代理律师反驳道:“规章制度虽然是公司的管理依据,但是否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需要看具体内容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之于众。”他进一步指出,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条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同时徐敬业的行为并未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害。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也注意到,公司并未及时通知徐敬业必须回公司报到,直接认定其旷工显然缺乏合理性。而徐敬业多年来在公司工作表现良好,此次仅因一次未及时到公司报到,就被认定为“严重违纪”,显然过于苛刻。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要求支付徐敬业赔偿金5万元,并补发未支付的项目奖金1万元。 案件尘埃落定后,徐敬业心情复杂。虽然赢得了官司,但多年付出的心血和对公司的信任,却已荡然无存。这场纠纷不仅给他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也让他对职场规则有了更深的认识。 这个案例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许多人认为,企业管理需要人性化,尤其是在处理劳动者违纪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具体情境,而非机械套用规章制度。同时,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在遇到不公正对待时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2021年10月,江苏南京,男子出差回来后,没有回公司,而是直接回了家。公司财务
兰亭说事
2024-11-30 2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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