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是否与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初衷和延迟退休的政策相悖? 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的目的是:解决基层公务员职级低下和待遇不高的问题。 但是,各地执行得五花八门,有的地方采取的方式是:晋升四调以上的,本来已经符合政策条件了,但是迟迟不给职工解决,要么退休前解决,退休后又把职级空出来;要么提前退休,在解决职级的同时先写好提前退休申请,在享受相关职级的同时,一般次月就批准退休。 两种做法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让大家尽量缩短享受高一点职级待遇的时间。比如说,一个女性公务员解决了四级调研员,本来可以60岁退休,但组织上要求同步写提前退休申请,也只能在解决四级调研员后,满了55周岁也不得不“自愿”提前退休,这种方式缩短了近5年的工作时间,也少了近5年享受高一点职级待遇的时间。 职级并行政策改革的初衷是提高基层公务员的职级待遇,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但有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晋升了四调以上的职级,先写申请退休 ,才有资格享受或者退休前一定时间内才能解决,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延迟退休的政策呢? 大家可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这种做法是否与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初衷和延迟退休的政策相悖? 实行职务与职级并
公平正义闻
2024-12-02 20: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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