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贱夫妻百事哀!”广东,一老太太63岁,患有甲亢,没钱看病、吃药。有病还罢了,

晓瑞聊社 2024-12-10 14:39:24

“贫贱夫妻百事哀!”广东,一老太太63岁,患有甲亢,没钱看病、吃药。有病还罢了,老太太的丈夫常年在外务工,不给钱还施以冷暴力,不管不问。老太太实在受不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将丈夫起诉到法院,不是为了离婚,而是要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

(来源:裁判文书网)

少年夫妻老来伴是一种活法,贫贱夫妻百事哀也是一种活法,但是秦珍嫁给丈夫30多年,到头来连寡妇都不如!

25岁,青春、芳龄,人这一辈子最好的年龄,秦珍就是这个年纪嫁给了小自己两岁的丈夫。

婚后,秦珍给丈夫生下两个孩子,丈夫常年在外打工,照顾老人、抚养孩子,看似轻松实则劳累的活压给了秦珍。

丈夫每年春节回家,但给不了秦珍多少钱,三瓜两枣,够干什么的!一想起这些,秦珍都想委屈大哭一场。

这种生活状态一直持续到两个孩子成家立业,秦珍什么都没落下,反而留下一身的疾病。

但秦珍和很多妇女一样,坚忍、不卑不亢,丈夫不给钱,自己就赶集帮人刮痧、卖卖狗皮膏药,一路走来,异常艰辛。

日子过点苦些还还说,主要是丈夫冷落的态度,让秦珍简直无法忍受。

记得有一次,秦珍住院动完手术,伤口发炎,医生让去复诊,她没有钱。秦珍知道丈夫的妹妹借过她家的钱,就给妹妹要钱。

当妹妹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后,丈夫不问青红皂白就把秦珍收拾了一顿,那一次的感觉对秦珍来说,自己不是丈夫的家人,而是他的敌人。

类似这样的事情,对于秦珍来说,家常便饭,这可能是她这辈子最悲哀的事情吧。

最近一次,秦珍参加了一项公益检测,被认为骨头有病,但没钱怎么治?万般无奈之下,秦珍只好将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扶养费5000元/月。

开庭的时候,丈夫没有露面,拒绝参加庭审,法院进行缺席审理。

对于秦珍的处境,法院也很理解和同情,认为她患有甲亢等疾病,一直在吃药,收入不稳定,确实需要丈夫的扶养。

《民法典》1059条也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但问题是,秦珍陈述的多,证据少,还不能充分证明每月的生活费和医药费需要5000元。

结合秦珍的情况,法院考虑秦珍和丈夫的婚姻关系存续较长,秦珍几乎没有收入,而丈夫的收入相对稳定,酌情判决丈夫向秦珍支付抚养费1000元/月。

每个家庭都有本难念的经,不身处其中,无法评判。

有人说为什么不离婚呢,何必如此纠缠,早一点离,早一日解脱苦海。

也有人说就该要扶养费,离了婚,还是没法挣钱,岂不是从一个苦海跳进了另外一个苦海。

庆幸的是,夫妻之间的不幸,尚有法律保护,有了判决,丈夫再不给的话,那就太没情分了!

对此您怎么看呢?

0 阅读:43
晓瑞聊社

晓瑞聊社

做自己,加油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