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女子丈夫的二哥因妻子和母亲吵架,一怒之下搬去了妻族生活,再没回过家。女子丈夫去世后,女子独自照顾婆婆直至婆婆去世。可没想到婆婆刚去世,丈夫的二哥就拿着宅基地使用权证要求女子搬出去,说这房子是他的。女子怒骂对方不孝,既没有赡养婆婆,还有脸来分房子。然而一审法院却判决女子要归还房子。女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给出了不同观点。
(信息来源: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京报)
故事还得从上世纪80年代说起。陈家当时人丁兴旺,陈聪与妻子张翠翠育有四子女:大哥陈大山、二哥陈二河、妹妹陈三花以及小弟陈四俩。虽然生活艰辛,但一家人其乐融融。然而,好景不长,父亲陈聪因病去世,留下张翠翠与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相依为命。
在陈大山的支持下,张翠翠将老家的宅基地房推倒重建,为家人提供了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由于当时陈三花待嫁,陈四俩未成年,张翠翠便将宅基地登记在了陈二河名下。然而,这个决定却为日后的纷争埋下了伏笔。
陈二河婚后,妻子性格凶悍,对张翠翠多有不满。一次激烈的争吵后,陈二河竟带着妻子搬去了妻族生活,从此再未回过家。陈大山、陈三花、陈四俩对陈二河的行为十分唾弃,与他断绝了往来。
后来,陈四俩娶了白兰为妻。白兰对婆婆张翠翠百依百顺,视如亲生母亲。然而,命运多舛,陈四俩因意外去世,张翠翠也因伤心过度病倒在床。白兰没有选择离开,而是尽心尽力地赡养婆婆,同时还照顾着自己的一双子女。她的行为赢得了陈大山和陈三花的认可与感激。
然而,在张翠翠去世后不久,陈二河突然带着妻子回到了老家,他们并非来祭拜母亲,而是来争夺宅基地房子的所有权。他们要求白兰带着孩子搬出去,白兰坚决不同意,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陈二河一纸诉状将白兰告上了法院,要求其带着孩子限期搬离。一审法院在看到陈二河手中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后,直接判决支持了他的要求。白兰不服,在陈大山、陈三花的支持下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虽然宅基地的使用权证登记在陈二河名下,但根据陈大山和陈三花的陈述,当初张翠翠是将使用权证交给陈二河保管,并非赠与。同时,法院还认为,白兰作为陈四俩的遗孀,在丈夫去世后依然尽心赡养婆婆张翠翠直至其去世,符合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
最终,二审法院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并驳回了陈二河的全部诉请。法院认为,白兰作为丧偶儿媳,对婆婆张翠翠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享有继承张翠翠遗产的权益,包括那座承载着无数回忆的老宅子。
这场纷争也提醒我们,亲情和孝道是无价的,它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守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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