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暴雨天,未婚妻执意要去给竹马的狗庆生。
我阻拦时,她用尽全力扇了我一巴掌,冲我嘶吼:
“放手!你就算死在我面前,也拦不住我去给儿子过生日!”
当晚,她未回家。
而我真的发生意外惨死。
三天后,她受邀给一具血肉模糊的男尸修复遗容。
一直到还原全身,她都未认出这具男尸是被她抛弃的未婚夫!
1
我醒来时,被眼前破碎不堪的尸体吓了一跳。
太瘆人了!
尸体血肉模糊,整个面部看不出人样。
天气炎热,尸体上已经有白色的小东西在蠕动。
死前的记忆渐渐回笼,剧痛似乎还在全身蔓延,让我的灵魂控制不住的颤抖。
“刘队,要不请陆老师回来做个复原看看?”
“好,若是复原后,依旧不能确认死者身份,也当给死者最后的体面,这模样拉去火化太吓人了。”
原来,警方经过多方核查,所有的证据既不能锁定犯罪嫌疑人,也不能确认我的身份,案侦工作举步维艰。
而他们嘴里的陆老师,正是我的未婚妻陆雪。
她在做了半年法医后,受不了人性的黑暗,转而去做了入殓师。
飘在半空的我不由有些兴奋。
陆雪的一手修容术堪称出神入化。
曾经跳楼脸朝地而死的人,她都能修复到六七分相似!
若是她给我入殓,不知道她亲手修复我面容时,该当如何?
她会为我心痛吗?
我迫不及待的飘到警局门口,如望妻石一样等着陆雪的来临。
再次见到她,我竟恍如隔世。
我伸出双手,习惯性想去拥抱一脸疲惫的她。
可是我的双臂,穿透了她的身体,什么也没触碰到。
“小陆,要不是案子实在没头绪,我们也不想麻烦你,你尽力就好,别有压力。”
刘队知道陆雪在亲手解剖了自己妈妈后,对于在警局修复尸体,有巨大的阴影。
陆雪扯动嘴角,淡然道:
“没事,我只是入殓师,如今来,就当是送死者最后一程。”
刘队同她大概说了一下尸体的情况,陆雪便开始准备修复我的尸体。
她打开头顶的强光灯,仔细的端详着我,长叹口气:
“这是多大仇下手这么狠?死者看起来也就三十不到,怎么会没有家人呢?”
是啊,我才二十八岁!
陆雪大概忘了,她去陪竹马的狗过生日那天,也是我的生日。
那晚,台风登陆,风雨肆虐,我精心准备了烛光晚餐和玫瑰,同她求婚。
我告诉她,往后余生的风雨都由我替她遮挡。
她感动的对我伸出左手,接受我的爱意。
我们一起吹灭生日蜡烛,一起拥吻,一起躺下...
就在她意乱情迷时,她的手机铃声响了。
“小雪,你怎么还不来给儿子过生日?阿福坐在门口淋雨对你望眼欲穿,我死活拽不动他,你是不是忘了我们父子....”
陆雪的意识瞬间清醒,她清了清嗓子,让声音尽量恢复正常:
“对不起,我现在就来!”
她一把将我从身上推开,利索的穿上衣服,脸上的红晕也消失殆尽。
我拉着她的手不让走。
“外面下那么大雨,不过是条狗,你哪天不能去看他?”
“陆南寻,那是我儿子,你跟条狗吃什么醋?”
“生日已经给你过了,求婚也答应了,你大度一点不行吗?”
我不敢用力拽她,我怕自己弄疼了她。
可是我的不肯放手,让耐心耗尽的她用尽全力扇了我一巴掌。
她冲我嘶吼:
“放手!你就算死在我面前,也拦不住我去给儿子过生日!”
于是,我真的放手了。
我对着她撸下来的钻戒,傻笑着一个人度过了我的二十八岁生日。
我是个孤儿,唯一的亲人就是陆雪。
我从未想过,陆雪找大师算给我的生日,竟是条狗的生日。
我等了她一夜,她便一夜未归。
失望透顶的我,收拾行李离开了。
2
“陆雪,案子能不能有进展就全靠你了,如今破局的关键就是确认死者身份!”
听了曾经的同事方媛的话,陆雪不禁皱眉:
“这也太诡异了,一个大活人失踪半个月,家属不可能不报案啊!”
方媛对着我的尸体直摇头:
“可不是嘛,认尸启事都刊登半个月了,一直无人认领,就连失踪人口档案里,也未发现与尸体特征相符合的信息。”
“唉,看死者的身体状况,也不像流浪汉,单看这根皮带,至少也是精英人士。”
陆雪顺着方媛的手,视线落在了我的皮带上。
只是这根皮带,已被血水浸透而看不出曾经的样子。
但我还是紧张的盯着陆雪,我希望她能看出来,这是她精心替我挑选的礼物。
可惜,她只是瞥了一眼,就挪开视线。
连一丝犹疑都没有。
我不禁嘲笑自己自作多情了。
“不废话了,我尽快给他入殓修复,希望能帮这可怜人早日沉冤昭雪。”
看得出来,陆雪很为死者惋惜。
这是在她的竹马胡宴回国后,她第一次对我表示出的正向情绪。
陆雪说到做到,戴着丁晴手套的她手法极其温柔。
针线在她的手里活灵活现,一点点将我的尸体缝合起来。
她的表情那么专注,如同在修复一件艺术品。
头颅的修复是最复杂的工程。
陆雪先用雕塑泥将碎骨头连成骨架,再用接近肤色的膏体复原我的脑袋。
以我对陆雪的了解,这个过程至少需要耗时三天。
陆雪工作起来就是个工作狂,一直到胡宴给她打电话,她才肯歇下来。
不待胡宴说话,陆雪便主动道:
“阿宴,阿福它感冒好些没?你跟它说,妈妈忙完手里的工作就回去看它!”
听着她温柔的同竹马通话,我满嘴苦涩。
她从未对我这般温柔似水过!
即使她戴着口罩,也不妨碍笑意从她的眼角透露出来。
原来,她不是冰山美人,只是她的笑不对着我罢了!
我就站在她对面,咫尺之隔,心却如同被带刺的麻绳死死捆住,每呼吸一下,就痛彻心扉。
我不理解,也不甘心。
既然喜欢竹马,当初为何不大胆的追求?为何不等他回国?为何要撩拨我?
又为何在答应我的求婚后,把我一个人丢下?
彻夜未归的时候,又还同我说,她爱我...
这样的爱,我承受不起!
也许是想着尽快回去陪她的竹马和儿子,陆雪手下的动作肉眼可见的越来越快,不复之前那般精细。
以至于随着她的修复,一张陌生又有几分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也就与我有三分相似。
这根本不是她正常发挥的水平!
她再次端详着我的脸,眉头紧锁。
“怎么会有种面熟的感觉?”
面熟?
我在半空笑到眼泪都出来了。
我不是笑她手艺烂,我是笑我自己。
爱到骨子里的女人,对着我的尸体说有些面熟。
不如,相见不相识!
也许是自知自己的心态不对而有失水准,她摇摇头开始精修刚刚的发挥失常。
可是,一步错,步步错。
她再怎么修复,都修不出我的样子了。
而她,也在胡宴的不断地催促下,失去了耐心。
3
在修复凹陷缺失的部分时,她总会有一瞬间的怔愣。
我以为她是想起来什么,毕竟那些地方,都是能证明我身份的部位。
我们朝夕相对三年,我想她肯定能认出来。
可是,她只是擦了擦汗,歇了几息又继续熟稔的进行填充整合。
我不死心,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盯着她,我想看看她到底何时能认出来这具尸体。
一直到我的下腹隐秘处,她脸色有些苍白,额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
恰在这时,门被人推开。
“陆雪,你没事吧?要不要休息会儿?”
方媛的关心,并未让陆雪的脸色好转。
她死死盯着我特意为她纹身的地方失神。
她嘴里呢喃着:
“男人都喜欢把纹身纹这里吗?”
我不由笑了,看来她还是没认出来啊。
纹身已经被凶手挖去,只有依稀残留的痕迹,能约莫看出来这里曾有个图案。
方媛看了一眼停尸房的温度,不由得担心起不断冒汗的陆雪。
“陆雪?你别给自己压力,刘队叫你回来帮忙,不是非得让你破案,你....”
陆雪擦了擦额头的汗珠,轻轻摇头:
“我没事,我会尽力让他走得体面。”
修复我的躯干,又花了她整整一天。
修复工作完成后,陆雪在我的口鼻处塞上棉花,慢慢的给我这张脸化妆。
在修容笔画到我的耳垂时,陆雪的手停了下来。
因为那里有颗红痣。
床榻上,陆雪最喜欢亲吻我的耳垂,不光是因为我敏感,更因为我情动时,这颗红痣会红如沁血。
她说,这是我爱她的标记。
“陆公子,下辈子,单靠这颗会变色的红痣,我就能在千万人群里一眼认出你来,你信不信?”
昔日的闺房趣事,音犹在耳。
不需要下辈子,她如今对着亲手修复后的脸,都认不出我是那个最爱她的陆公子了。
也许是这颗红痣,让她想到了我,她整个人都散发着淡淡的寒气,看来还在生我气,怪我没哄她。
真抱歉,连死了都让她心烦!
不过,我挺感谢她,躺在台上的我,不再瘆人。
苍白的面容经她的手红润起来,看起来就像睡着了一样。
她叹了口气,替我将全身擦洗干净后,换上了寿衣。
警方拿着她复原后的照片,开始进行全网比对,而寻尸启示也再次同步刊登。
陆雪在警局待了四天,完成工作后,她迫不及待的脱衣服离开。
一路上,陆雪都在给胡宴打电话,可惜胡宴没接。
这让陆雪慌了。
她一手打着方向盘,一手按着录音键给胡宴发信息:
“阿宴,对不起让你和儿子等这么久,我现在正在赶过来的路上,你别生气好不好?”
我坐在副驾驶,看着她委屈到瘪嘴的神情,说实话我很难过。
我从来不舍得让陆雪这般委屈,而她永远高高在上,只需要享受我对她的爱就好。
此刻的她,像极了跪舔她的我,可怜又可恨。
在我失神的片刻,陆雪又给胡宴发送了好几条60S的语音。
原来,她不是生性话少,而是她热情的对象不是我。
我第一次知道,自己和胡宴毫无可比性。
若强行对比,那就是自取其辱。
早知如此,我就该在胡宴回国的当天,果断分手。
而不是像个乞丐一样同陆雪乞求一丝不可能的爱。
我难过的想哭,可是我忘了,一个死人,一个灵魂,是不会再有眼泪的。
[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死了都还要看热闹[裂开],果然是我们华夏人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