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停留在波罗的海货船,”伊鹏3号”复航了,瑞典对于检查并不满意,还另外安排了一个检察官,准备登船检查,遭到了我们的拒绝后,瑞典还因此批评中国,表示强烈的不满。
事实上,海底光缆发生切断事故后,我国的货船“伊鹏3号”,当时就被瑞典海警拦截了。
事发过去了一个月,我们的“伊鹏3号”一直在配合他们的调查,当时是邀请了德国、瑞典、芬兰以及丹麦四国,让他们组成检查团队登船检查。
而且,在调查期间,他们想要的资料跟相关信息,“伊鹏3号”都大大方方提供了。
调查结束了,没有证据表明海底光缆事件,中国货船“伊鹏3号”有参与。所以,选择复航是合法合规的。
在货船复航之际,瑞典又来这么一出,明显是质疑调查结果,或者说,他们另行安排人再次登船检查,是想证明货船有问题。
瑞典是欧盟那些国家中,比较反华的国家,一直就对华不友好,只要涉及到中国的事务,他们都想掺一脚,想落井下石。
况且,在4个调查国团队中,已经邀请了瑞典,可还是不满意,还要进行二次检查,用心太险恶了。
反过来说,他们扣押了我们的货船一个月时间,造成的所有损失,是不是可以向他们追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