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 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条新闻
男的杀了离婚四天的妻子,原本判了死刑。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鹿素勋】认为虽然已经离婚了,但是仍可视为婚姻家庭矛盾。所以和青海高院法官再三“劝说”让受害者父母原谅。最后原谅了,赔偿了两万块,改判死缓,缓刑两年。
这篇文章叫《一个家庭的破碎与重建》,那这个家庭是因为谁破碎的呢?孩子又是因为谁失去了妈妈,女方的死呢,就那么轻飘飘的带过了。文章里渲染的氛围那叫一个感人至深,什么叫悲剧已经发生了,但活着的人怎么办?那死的人怎么办?你们凭什么替受害者原谅?
这篇文章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摆在一起,有多么讽刺知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