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滚’价值近16万!”——广州一员工因执行领导气话被开除,状告公司终获赔偿 (温馨提示:看官们若觉得有趣,别忘了点击右上角“关注”,方便您参与讨论和分享,也能收获更多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在职场中,您是否曾见过有人敢在会议上公然顶撞领导?相信大多数人即便受了委屈,也只会选择默默忍受。然而,广州的张先生(化名)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并且还将领导的气话当真了! 事件经过 张先生是广州某公司的一名老员工,自2012年入职以来,他一直兢兢业业地工作。2016年,他与公司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被提拔为管理部经理。 在接下来的七八年里,张先生凭借出色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赢得了同事们的认可和领导的信任。 然而,2020年,公司内部发生了巨大变革,高层几乎进行了全面重组。虽然这与张先生的工作并无直接关联,但曾经与他合作多年、欣赏他的领导们几乎都被调离,取而代之的是一批新上任的领导。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内部工作安排会议。在会议中,张先生所在部门的办公室经理对他们的工作进行了重新分配,但张先生认为该分配方案极不合理。 冲突爆发 因此,在会议上,张先生与这位新上任的直属上司发生了激烈争执。或许是因为上司刚入职不久,未能获得员工们的认可,会议上的其他员工无人为其发声,这使得上司勃然大怒。 在这次工作安排会议上,上司指着张先生的脸,命令他立刻“滚蛋”,不要再出现在自己面前。 员工执行“命令”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勤恳工作多年的张先生真的离开了会议室,随后他回到办公室整理好个人物品后就回家了。 从那天起,张先生就再也没有去过公司。其他员工给他打电话,他也一律拒接。 公司处理 直到6月9日,在家休息的张先生收到了一份未加盖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解除函告》。 该《函告》指出,张先生在会议期间与上级领导发生冲突,顶撞上级领导,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长达14天。 在此期间,公司曾多次打电话要求张先生返回工作岗位,但张先生均未接听。因此,公司认为张先生违反了《考勤管理制度》,对其作出自动离职的决定。 员工申诉 在收到《函告》之前的5月29日,张先生带着妻子找到公司老板进行面谈。 张先生认为,当时是领导在会议上问他能否继续工作,之后又让他“滚”的,他只是在执行领导的决定,并非无故缺勤。 公司老板则认为张先生在狡辩,双方最终不欢而散。张先生随后以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18.2万元。 仲裁结果 劳动仲裁委经过调查后认为,公司的辞退决定并无不当,因此驳回了张先生的请求。 法院判决依据 对于这一结果,张先生表示无法接受,随后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在一审期间,双方就当时张先生与领导争执中的“滚”字产生了辩论。 一审法院认为: 领导气话并非真实意愿:领导当时所说的话属于气话,并非其真实意愿,因此不能作为解雇员工的依据。 公司多次联系未果:此后公司曾多次打电话联系张先生,但张先生均未接听,这违反了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因此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出了二审上诉。 在二审法庭上,张先生指出: 公司指令不明确:他曾在5月29日找到过老板面谈,但老板并未对当时上司说的话进行解释,这不符合《函告》中所描述的情况。 执行领导决策:他表示自己有上班的意愿,只是他在执行领导的决策。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指令不明确,而非他无故缺勤。 终审判决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以下判决: 公司行为不当:法院认为,公司在未明确指令的情况下,仅凭领导的气话就认定张先生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行为不当。 赔偿员工损失: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张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98万元。 案件启示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职场沟通和领导方式的思考: 领导应谨慎表达:领导在表达意见时,应避免使用过激言辞,以免引发误解和冲突。 员工应理性应对:员工在面对领导的气话时,应保持冷静,理性分析,避免盲目执行。 公司应完善制度:公司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指令,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这起案件,您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一句‘滚’价值近16万!”——广州一员工因执行领导气话被开除,状告公司终获赔偿
金贝美食甲
2025-01-13 1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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