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道》第四章第十节——企业人力资本环境企业与员工内部交易与传统的区别

品典中国 2024-02-21 09:30:57
第十节企业人力资本环境企业与员工内部交易与传统的区别

按照一般常识我们知道,企业环境企业组织与员工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的基本特征表现在,企业(本文中的企业往往指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方,或者说企业资源配置方的责任,这是另一个责任系统,这个系统传统分析的较多,本文不做过多介绍)为员工提供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以及劳动目标(含对劳动目标或条件探索的安排),员工按企业劳动目标的要求结合企业劳动条件和自身体能条件为企业提供劳动结果,是双方契约最基本的交易表现形式。在这样的交易环境,企业存在残酷压榨和剥削工人的现象,被认为是必然的企业与员工的劳动交易表现形态。结合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企业环境的现实是,企业内残酷压榨和剥削工人的黑砖窑类现象是存在的,企业由于员工的流动同业竞争导致企业生存困难甚至死亡的现象也层出不穷,包括企业的交接班困难等。很显然,我们简单的用必然的企业内残酷压榨和剥削工人的矛盾现象来理解企业环境就存在问题。那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结合企业人力资本概念,除过前面介绍的交易结果时间差理解外,我们试图依照双方的交易关系式来分析所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概念里,企业与员工的契约交易关系可以表述为:

企业投资员工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目标∞员工提供劳动体能+劳动创造+劳动结果

一般被简单的理解成劳动报酬与劳动结果的交易。即:

劳动报酬∞劳动结果

前面曾提到,传统情况下,企业为员工提供劳动报酬的同时,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结果,这种交易具有实时性。而且按照常识,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结果,如果是契约约定的全部提供,在员工那里,不可能再存在劳动结果具有必然性。但在真实的企业环境,这种交易形式是否具有必然性呢?答案是否定的。结合企业人力资本的概念来看,企业人力资本环境,企业与员工的交易与传统劳动结果交易存在明显的区别。那么,如果企业与员工之间不是一个简单的劳动报酬与劳动结果的关系,那它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从实践来看,在企业人力资本存在的企业环境,企业与员工的交易基本可以理解为:

企业投资=劳动条件+劳动目标+劳动报酬∞员工投入=员工体能+劳动创造+劳动结果

这是按照传统理解得到的关系式,但在现实中这种关系式会表现为什么样的形式呢?如果结合企业人力资本概念与特性,考虑到企业投资物理性劳动条件的同时,也存在其它形式的投资,所以所有投资按照这样的关系式表述可能更符合实际:

物理投资+非物理投资+劳动目标+劳动报酬∞员工体能+技能提升+劳动创造+劳动结果

这是比较符合企业实际的企业引导投资与员工劳动创造的企业内部业务表现形式,如果是一般传统概念下的劳动创造,很显然,企业投资换来员工的劳动结果,员工获得劳动报酬,劳动技能有提升,劳动结果提供给企业是天经地义的,至少在目前的环境机制的保障上是安全的。但在我们介绍的企业人力资本存在环境,这种天经地义的交易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物理投资∞员工体能

我们剔除双方上述各一个排他性可以独立存在的因素,企业的物理性劳动条件与员工体能(含个人技能、人力资本等),则有下式:

非物理投资+劳动目标+劳动报酬∞技能提升+劳动创造+劳动结果

在传统的劳动创造环境,企业物理外劳动条件是没有必要提供的,劳动目标是企业下达给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目标指令,在这样的劳动环境,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获得劳动结果基本不存在安全问题。但在我们前述的企业人力资本环境,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结果后,不仅自身围绕这个劳动目标的劳动技能得到提升,甚至包括难以替代性提升,而且劳动结果在提供给企业后在员工自身还存在具有必然性。那么,在这样的企业环境,很显然,企业与员工的交易就不可能是一个完全的交易,而是一个涉及企业安全的劳动结果归属可靠性存在问题的企业环境,甚至也包括物理外劳动条件换来的劳动技能提升对劳动结果安全的影响等。

所以说,在一个劳动结果不具有排他性存在的企业环境,而且劳动结果的存在与安全依托投资引导激励成长的劳动技能的劳动创造环境,如果缺乏一个社会化有效的规范这类劳动结果交易的约束机制,企业投资得到劳动结果的排他性价值存在,就存在安全问题。在劳动结果对企业投资交易存在安全问题的现代企业投资环境,寻求劳动结果交易安全的企业内部机制与外部社会环境保障机制,显然就是一个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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