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103万!术中静脉血管损伤致失血性休克
西南李军
2025-01-25 15:02:27
[向右R]2022年12月8日,段某因“前纵膈肿物待查”,由A医院心胸外科收入院,初步诊断为:1.前纵膈肿物性质待查;2.多嚢卵巢综合征;3.单纯性肥胖症;4.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5.胸腺瘤;6.脂肪肝;7.宫颈囊肿。
[哭惹R]入院完善检查后,12月12日,A医院为段某实施手 术,术中出现意外,患者死亡。
[打卡R]经过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段某系在胸 部手 术中静脉血管损伤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爆炸R]后经段某家属申请,A医院同意进行医 疗过错鉴定。得出鉴定意见为:A医院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高度谨慎诊疗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其诊疗过错行为与段某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医 疗过错原因力大小评定为主要原因力。
[拳头R]考虑到鉴定意见中对A医院过错的分析意见,法 院酌定A医院承担80o/o的责任比例,赔10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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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
李律师您好,我父亲受伤后,老板带着第一时间去某医院,接诊医生漏诊肩关节,导致肩关节脱位时间过久,现在我们去省立医院,那边医生说两周内是最佳诊疗时间,现在时间过了,需要进行大手术,能追究医院责任吗?(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