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年间曾经制定了死刑赎买制度(如下图),不同身份的人的赎买金不同,等级越高,赎买金越高,三品以上的官员的赎买金最高,平民最少,存在明显的不公平。那么这种制度合不合理呢? 博主认为是合理的,高官有权力,能够弄到比普通平民更多的财产,清朝可是没有禁止官员经商,也没有完全消除腐败,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取巨额财富,赎买金高也出得起;普通平民没有功名,没有什么权力,获取财富的能力有限,赎买金自然比较低,太高,民众出不起。 另外,官员文化素养比较高,是当权者,比平民更了解法律,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自然赎金比较高。
清朝雍正年间曾经制定了死刑赎买制度(如下图),不同身份的人的赎买金不同,等级越高
依波评历史过去
2025-02-27 00:05:09
0
阅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