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里有很多情节让人无法接受。比如朱贵,经营梁山酒店,身上有几个钱的住店就惨了——“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羓子,肥肉煎油点灯。”真是一点也不浪费!
比起孙二娘的人肉包子铺,有过之而无不及!
再说邓飞,因为一双红眼睛,人称“火眼狻猊”。为啥眼睛血红?原著写是“多餐人肉双睛赤”!他一个土匪打家劫舍,不吃牛肉、肥鹅、嫩鸡,偏要吃人!
更别说天杀星李逵了,生擒了黄文炳后,李逵直接从黄的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没多久,就吃光了,最后“取出心肝,与头领做醒酒汤”……
梁山众人看李逵的行为,似乎稀松平常,醒酒汤也都喝的很开心。可见“食汝肉,寝汝皮”对他们来说,就是日常。
口口声声的“好汉”,感觉《西游记》里的妖怪都没他们疯癫,怪不得说“少不读水浒”,对价值观的冲击,确实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