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江苏南京,32岁单身女护士晚上在公园散步时,邂逅58岁大学教

米粒侃社会 2025-02-28 15:26:41

“人心不足蛇吞象!”江苏南京,32岁单身女护士晚上在公园散步时,邂逅58岁大学教授,明知对方已婚,女儿都跟自己年龄差不多,仍与对方交往,成为对方的情人。女子与对方交往半年后怀孕要求对方负责。对方与女子经过几轮协商后,见女子不愿意打掉孩子,直接给女子两帆布口袋400万现金,欲与女子一次性了断。女子才最终同意流产并与教授断绝关系。怎料几个月后,女子又查出HPV感染,再次找到对方,威胁对方欲让对方再给600万元。结果对方直接报警,女子悲剧了!最终因构成敲诈勒索罪获刑!(来源:大风新闻)

据悉,女子刘某曾是一名女护士。4年前的一天晚上下班后,像往常一样在一公园散步时,邂逅当地某大学的一名58岁的教授许某,而后明知道对方已婚并且有女儿,女儿的年龄与其相差不大,但仍在对方的追求以及“每个月给2万元”的诱惑下,甘心成为对方的情人。

两人大概相处了半年左右,刘某发现自己怀孕,遂询问许某该如何处理,后见许某表示给自己70万元,让自己把孩子打掉,便没有同意。

随后,许某见刘某在网上发帖,称被自己欺骗怀孕,让其流产等,慌了,担心自己名誉受损,连忙让刘某把帖子删了。

随后许某又见刘某表示删帖可以,但是得给钱!并表示孩子肯定要,让其去离婚,再谈抚养费,于是委托律师找刘某沟通。

几经协商,许某为了一次性与刘某了断关系,直接给了刘某400万元。

随后,刘某拿到钱并按照约定去做了流产手术。

谁料,大约半年后,刘某又因查出来HPV感染,找到许某,还称自己已经摘除子宫,以曝光许某隐私等方式威胁许某与自己见面,并让许某再给自己600万元作为补偿。

结果悲剧了,许某直接报了警!

1、男女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怀孕,女方能不能要求男方负责?

女方在同居期间怀孕,如果选择流产,会对其身体确实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司法实践中,在双方都不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男方酌情承担部分费用,对自身进行适当的补偿。

而如果选择将孩子生下来,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即便像本案这样,许某与刘某之间系不正当男女关系,刘某依然可以向许某主张上述权利。

不过,无论是流产损失,还是孩子的抚养费用,400万元明显已经远远超出。与其说这400万元是补偿,不如说是分手费。

2、现行法律是否支持分手费?

单纯的分手费,属于社会陋习,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则,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男女之间单纯的基于分手而约定分手费并由此产生的债一般视为自然之债。一方承诺支付分手费的,如果最终没有支付,另一方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向对方讨要。如果对方信守承诺,已经支付了,再反悔,也不能要求另一方返还。

具体到本案,许某与刘某经过几轮协商,自愿给刘某400万元分手费,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3、刘某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这样判!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使对方陷入恐惧心理,并基于该心理交付财物的行为。

刘某拿到400万,承诺与许某断绝关系后,又以曝光许某的隐私的方式,威胁许某再给自己600万元补偿,已然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罪中的,数额较大是指以2千元至5千元以上为起点。多次是3次及以上。“数额巨大”是指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一审法院审理后,刘某敲诈勒索了许某1000万元,其中400万元既遂,600万元未遂,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一审判决后,刘某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最终认为刘某索要400万元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不足,仅认定刘某向许某敲诈勒索的金额为600万元,且属于未遂,改判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最后,刘某的案件令人唏嘘。其案例也提醒广大朋友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因为一时贪心,触碰法律红线,害人害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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