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了,死刑!
河南一女子被犯罪嫌疑人陈某两次强奸未遂,逃脱途中坠入池塘,在女子自救过程中,陈某用木棍多次击打女子,最终女子体力不支溺毙于塘中。
一审法院在证据确凿下却仅判陈某死缓二年,引起网络巨大纷争,网友纷纷表示不理解,如此严重的罪行,却仅仅是一个死缓,对受害者来说严重的不公平!甚至检察院不得不进行抗诉!
好在二审经过河南高法的再次审核,纠正了一审法院的严重错误,改判为死刑,维护了法律的正义。
在这里不得不表示疑问,普通网民都知道的善恶对错,一审法院都是专业的法律人士是根据什么做出与人民、与法律、与公义相悖的判决呢?谁能给出解释?
熟悉的陌生人
你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