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花钱买的房子,怎么就成你的了?”男子花38万买了一套房子,闲置3年后,回

哄动这史记 2025-03-01 10:58:06

“这是我花钱买的房子,怎么就成你的了?”男子花38万买了一套房子,闲置3年后,回来却成了别人家。物业得知消息后,说房子空置太久,自作主张以为没人买,就卖给了别人,这是咋回事? 《诗经》有言“维鹊有巢,维鸠居之”,这则三千年前的寓言在吴先生的新房里变成了具象。 在他推开家门前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那只被挤出巢穴的喜鹊。 曾经粗糙的水泥地铺上了精致的地板,墙也被刷的平平整整,所有家具一应俱全。 吴先生不由得感到纳闷,他再三确认了门牌号,的确是他的房子2602。可他分明记得,自己当初买的时候明明是一套毛坯房,怎么就变成了精装房,难道是开发商的“增值服务”? 就在吴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时,突然一个陌生男人走了进来,他看见吴先生后立刻警惕的问他是谁,为什么闯进他家里。 这话让吴先生更纳闷了,这明明是他的房子,怎么他还变成擅闯民居的“不法分子”了。 吴先生便告诉对方,自己是这套房的房主,随即反问对方又是谁,这里明明是他的家。 男子自称姓李,表示这套房是他买的,在这里已经住了快一年了。见吴先生不信,他快步走进了房间内,拿出了一张购房合同,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李先生的名字。 时间倒回到三年前,经过多年的打拼,吴先生和妻子终于攒下了一笔钱,花费三十八万元买下了这套房。 好不容易有了安身之所,可是买房几乎掏空了他们所有的积蓄,再无力支付装修费用。这样的毛坯房肯定是无法住人的,于是吴先生便决定和妻子再打拼两年,等攒够了装修的钱再回来。 吴先生仔细查看了李先生的购房合同,上面房屋信息写的确实是自己家,而且还加盖了公章和指纹,不像是伪造的。 李先生告诉他,这个小区的物业欠了他工程款,这套房是物业抵押给他的,他还花了十五万装修。 吴先生立刻拉着李先生去了物业公司,找到了负责人要求对方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物业经理解释道,因为吴先生在购买了房子之后并没有主动登记业主信息,加上房屋连续24个月水电表零读数,便依据内部流程将房屋标注为“疑似无主房产”。 而那时开发商正好和李先生存在工程款纠纷,物业在未核实产权的情况下,直接将王先生的房子拿去抵债。 更令人咋舌的是,李先生的购房合同上赫然写着“已与原始业主完成交接”,而所谓的“交接确认书”签名笔迹经鉴定系物业人员伪造。 这也就意味着李先生并不是这套房子的产权人,于是吴先生便要求对方即刻搬出自己家。 然而这个李先生也不是善茬,他认为自己也是不知情的受害者,不应该承担装修的损失,于是便拒绝了这个要求。 双方因为这个事情纠缠了许久都没有协商出结果,更过分的是,李先生竟然还三番五次找到吴先生家里骚扰对方,威胁他放弃房子的产权。 这让吴先生苦不堪言,他的妻子、孩子甚至父母因为骚扰每天都生活的战战兢兢。 无奈之下吴先生便只好要求物业公司出面解决。 而物业最初将责任归咎于未及时登记,称曾多次上门通知无果,但王先生否认收到任何登记要求或通知。 这摆明了就是想推卸责任,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于是吴先生一纸诉状将物业连同李先生一并告上了法庭。 根据《民法典》第240条,物业作为管理者无权处分业主财产。 因此法院认为吴先生才是合法产权人,物业擅自卖房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其交易无效。李先生必须尽快归还房屋并且将其恢复原状。 主要信源:民生频道《男子花38万买的新房两年设来却被物业卖给别人》

0 阅读:0
哄动这史记

哄动这史记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