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官要官”者,终将“位子”“票子”两空! 纪委监委在办理“一把手”案件时,对于那些依附“一把手”而得以提拔的党员干部,像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纪行为的,该如何处置?这是个很有讲究的事情,对政治性、政策性、纪法性的要求都极高。今日我们就来看看山西省纪委监委是怎样处理晋能集团涉案党员干部的。 山西反腐专题片《护航》讲述了郭金刚在掌管晋能集团期间犯下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案件调查之后,涉郭金刚案“圈子文化”的晋能集团32名中层正职全部被免职降职,几乎所有中层正职(正处级)都被降为普通职工或一般管理人员。在山西省纪委监委的推动下,晋能集团管理层在以案促改中真抓实干,摒弃“好人主义”,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32名中层干部一撤到底,绝不姑息。更为关键的是,上述人员重新安排工作时,一律不得进入晋能集团各级单位的领导班子任职,不得安排在党务、人事、招标、销售、物供、财务、人力、审计等重要部门或关键岗位,以防这些问题官员死灰复燃。 我十分赞同山西省纪委监委的做法。依据“任何人不得从违法行为中获利”的法律理念,这些违规获得提拔重用的干部,即便其职位晋升有自身工作业绩的因素,也应当坚决打回原形,让其回到原职位职级,只有这样,才能警示其他党员干部莫走“歪路”。
46岁的民政局副局长冯郁娴被纪委监委带走的消息,像一颗深水炸弹在基层官场掀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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