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分公安派出所民警陷入了一个理解误区,认为“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

喻宁侃社会 2025-03-03 15:39:20

有一部分公安派出所民警陷入了一个理解误区,认为“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的“可以”是“愿干就干,不愿干就散”。     这些民警之所以坚持这种认知,就是认为“可以”的字面意思就是主体具有自由选择权,可以干,也可以不干;至于干或是不干,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其实在法律文本中,绝大部分的“可以”都是“有权”,还有一部分“可以”是“一般情况下应当”,有“选择”意思的法条是少之又少,而且往往都是适用于保障法律制裁对象的法定权益。     很明显,《消防法》“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里面的“可以”是法律授权,如果是任由选择的话,该法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第120号)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公安部也没必要劳心费神的再对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出具体规定。     因此,与“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中的“可以”意义相左的是““公安派出所禁止(不得或不可以)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而不是“公安派出所可以不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要知道,法律的作用是规范单位和个人行为,用词极其严谨、精准,而且经过反复推敲。这些法规从起草到实施,以及中间的修订,全都是由最专业的人士承担,绝不可能给公安派出所留下选A还是选B的自由操作空间。     退一万步讲,后面不是还有一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在那儿兜着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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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然

漠然

3
2025-03-04 02:30

听说过“原则上”这个词么?所有规则都是扯淡![静静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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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意不在意你的人。不要考虑不考虑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