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结婚的年纪都特别小,尤其是女生,差不多都是在十三、十四岁就出嫁了,男生也是在十四五岁的年纪就开始娶妻纳妾了。现在我们都知道十三四岁对于女孩子来说都还没有发育好,那她们都在这么小的年纪就出嫁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众所周知,人口是古代社会最宝贵的资源。在缺乏机械化农业设备的年代,土地耕种完全依靠人力。谁家人口多,谁家就能耕种更多土地,获得更丰厚的收成。此外,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依靠人海战术,兵力数量直接关系到战争胜负。历史上的战役往往需要数以万计的士兵,战争造成的人员伤亡极为严重。因此,统治者迫切需要人口增长来补充兵源,早婚政策正是源于这一现实需求。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也极大地推动了早婚现象。在古代,没有后代被视为对祖先的最大不孝。由于古代医疗条件落后,人均寿命较短,许多人无法活到四五十岁。这种情况下,必须尽早结婚生育,才能确保家族血脉的延续。同时,婴儿夭折率极高,成活率不到一半。因此,早婚使夫妻有更长的生育时间,增加完成传宗接代任务的几率。 这些根本原因导致了统治者制定各种强制性政策。《晋书》中记载的强制配婚、《宋书》中对未嫁女子家庭的惩罚、汉朝对未婚者征收五倍赋税的规定,无一不是为了确保人口增长。 然而,这种早婚制度对女性造成了严重伤害。由于身体发育不完全,早婚早孕容易导致各种健康问题。古代医疗条件有限,产妇死亡率高,早产、难产情况频发。同时,过早生育也影响了后代的健康状况,早婚产下的孩子普遍体质较弱,智力发展也可能受到影响。 更为严重的是心理压力。一个刚满十三四岁的女孩,突然从被家人照顾的孩子转变为需要服侍公婆、照顾丈夫、管理家务的媳妇,这种角色的巨大转变对心理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女性地位低下,更加剧了这种压力。 直到近代,这种情况才逐渐改变。1930年12月,中华民国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首次从法律上规定男子十八岁、女子十六岁才能结婚,为终结千年早婚陋习奠定了基础。
你见过哪些结婚作死行为?
【1评论】【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