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要求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湖南要求公司不得询问女性婚育情况】不得将婚育状况作为聘用条件
3月8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提示函提醒,全省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个人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职工孕期、哺乳期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湖南省总工会支持各级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依法履职,用人单位辞退女职工时,应提前通知工会并说明理由。女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51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反映。(湘工e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