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沛县农村基本概况 1948年11月沛县解放,结束了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

阳光和正义快 2025-03-11 19:43:48

解放后沛县农村基本概况 1948年11月沛县解放,结束了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 1951年1月地改革开始,52年5月结束,全县没收地主土地195935亩,农具21464件,牲畜3439头,分得地主粮食3623835斤,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一家一户单干。 1952年10月成立互助组、初级社。 1956年4月成立高级社。 1958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一平二调,大炼钢铁。 1961年6月高级社调整为生产大队,土地以以为单位统一耕种。 六十年代号召“农业学大寨”,实行农业“八字宪法”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农业机械化得以实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 1981年联产承包责任制前,全县大部分乡镇粮食产量由解放初期的二、三百斤每亩,提高到亩产2000多斤。 1981年的分田单干(联产承包责任制)。 八九十年代各项提留加重,农民不堪重负,土地时有撂荒。 2004年取消三提五统,种地给予补贴。 2006年取消农业税,农民负担减轻。 2014年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得以释放。 摘选自相关书刊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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