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上海松江区某小区住户徐某,冲洗窗户时,水流至楼下康某家窗台上,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愤怒的康某随即上楼,踹开徐某家的大门,并将徐某摁倒在沙发上进行殴打。徐某挥刀砍了康某头部一下,致康某左顶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故事伤害罪批捕徐某,检察院认为是正当防卫。 首先要说,这是邻里之间的一件小事,三言两语就能解决的。不就是楼上冲洗窗户水流到楼下窗台上吗?显然楼上不是故意这么做,不存在欺不欺负人的问题,大可自己用抹布把窗台上的水抹去,同时心平气和地提醒楼上邻居,以后冲洗窗户小心一点,别让水流下来。楼上邻居听了,肯定会说对不起,表示以后会注意的。这样不但解决了问题,说不定邻里关系还会更好!毕竟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你先与楼上邻居争吵,然后跑上楼,破门而入,对其大打出手!这可把事情闹大了,而且性质也发生了变化。由民事纠紛上升到刑事案件!试想想,如果徐某不在还击时给你一刀,你伤了徐某,将会吃牢饭的。 其次这案件的判定,公安机关与检查院存在严重分歧。不过大家认为检查院判定是对的,确实是正当防卫。公安机关认定故意伤害真的说不过去。你跑到人家屋里,而且是破门而入,打起人停不下来,对方只还击一下,这不是正当防卫是什么?
2024年3月,上海松江区某小区住户徐某,冲洗窗户时,水流至楼下康某家窗台上,双
睿评趣事
2025-03-15 12: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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