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在某超市,花52元钱购买了一袋9公斤重的大米。回家才发现大米已经过期一个月。 他来到超市,要求超市退款,并且对他做出赔偿。超市只答应退款,不想做出赔偿。 男子便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事件应该立案调查处理。 法院认为,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对消费者造成了某种程度的伤害。判处超市向男子退款52元钱,并赔偿男子1000元。 超市认为,男子尚未食用大米,没有对男子的身体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所以不该十倍以上的赔偿。 而且该男子经常有意,购买超市里的过期的食物,因此而跟超市打了多场官司。 此次购买大米也属于知假买假。男子明知道大米已过期,但故意购买,试图求巨额赔偿。 法院认为,男子过去的行为既往不咎。本次购买过期大米,虽然未曾食用,但是对人男子的精神造成了伤害。故而维持原判。 男子是索赔专业户,他专门整治,售卖过期食品的商户。他知假买假,免费享用过期食品,还索要巨额赔偿。 他在这里尝到了甜头,所以会见缝插针,不遗余力的做这些事情。 话说回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男子再刁钻狡猾,只要超市不售卖过期食品,他就无机可乘。 超市胆敢售卖过期食品,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就别怪人家不心慈手软。
重庆,男子在某超市,花52元钱购买了一袋9公斤重的大米。回家才发现大米已经过期一
荣荣清风暮雨
2025-03-18 18: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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