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闵熙珍又说谎?3起提告ADOR「职场霸凌」案全败诉!韩劳动部裁

诚诚一些娱乐 2025-03-26 18:53:39

NewJeans、闵熙珍又说谎?3起提告ADOR「职场霸凌」案全败诉!韩劳动部裁定「无证据+无嫌疑」 女团NewJeans(NJZ)于去年11月28日突然召开紧急记者会,单方面宣布向所属经纪公司ADOR解除专属合约。此后在12月11日NewJeans经纪人A某向韩国雇用与劳动部控告ADOR代表金周英,指控其在公司内施行职场霸凌。该经纪人声称,ADOR曾强行将自己扣留在公司,并要求提交笔记型电脑与个人手机。 据悉,A某是去年11月底NewJeans宣布单方面解约后,负责在排除ADOR情况下与广告主接洽的人员。对于被ADOR代表金周英在职场内施行霸凌一事,经韩国政府调查后已确认结论为「无嫌疑」。 当时ADOR表示该合约仍有效,并视NewJeans单独接洽品牌方为违反公司规章的「扰乱行为」,因此对A某进行内部调查。对此,A某认为自己遭到职场霸凌,并于去年12月向韩国雇佣劳动部对金代表提出正式申诉。 根据业界于24日透露,韩国雇佣劳动部下属的「首尔地方雇佣劳动厅」近日完成调查,结论为找不到相关事实依据,因此以「行政终结(无嫌疑)」结案。官方指出,仅凭申诉人提供的资料,无法确认是否构成职场霸凌。 此前,A某声称ADOR以业务协商为名,将其骗至公司,随后发出停职通知,要求归还家中的笔电,并在电脑归还之前强迫其滞留公司长达三小时,涉嫌非法拘禁。主张这是典型的职场霸凌,并因此对金代表进行举报。 同时,NewJeans成员也曾透过声明表示:「我们亲眼目睹帮忙处理行程的经纪人与表演导演被ADOR与HYBE抢走笔电,甚至在没有预告的情况下被调查,有人因此受害哭泣。对于仍在处理行程的工作人员遭此待遇,我们实在难以接受。」 对此,ADOR当时反驳说:「A某曾绕过公司,直接与广告商联络,试图促成NewJeans与品牌之间的合作,违反了艺人与公司之间的专属合约。」ADOR表示,A某已承认其违规行为,这等同于协助成员违约。根据专属合约,NewJeans只能通过ADOR进行演艺活动,A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的损害公司行为」。 此外,ADOR还强调,曾给予该经纪人解释机会,但对方拒绝所有面谈要求,才不得不将其停职,针对所谓的「非法扣留」与「强迫行为」,ADOR予以否认。并要求归还笔电,然而,A某直到数小时后才交还电脑,且将公司资产电脑进行格式化,导致数据无法恢复,公司无法确定遗失了哪些关键文件。 除了针对ADOR的申诉外,透过雇佣部提出的争议案件还有其他例子。其中包括HYBE所认定为闵熙珍(ADOR前代表)共谋者之一的L前副代表,她也曾主张遭到HYBE经营层「职场霸凌」,但该案件最终同样以「行政终结」处理,意即无嫌疑结案。 L前副代表于去年9月指控HYBE进行非法内部调查,包含强制回收资讯资产等行为,并对HYBE经营层5人提出职场霸凌申诉。不过政府在仔细调查双方说法后,最终也做出「无嫌疑」的结论。 针对这起案件,外界分析认为,L前副代表的申诉可能是为了阻碍HYBE对ADOR前员工B某针对她提出的性骚扰与职场霸凌申诉进行再调查,在闵熙珍的指示下所提出的对抗性申诉。 另外,还有一名自称是 NewJeans 粉丝的人士透过「国民申诉平台」请求政府调查成员Hanni是否遭受职场霸凌,但此案亦已结案。官方判定 Hanni难以被视为《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工。 原因在于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属于对等的合约关系,彼此仅履行合约义务,难以认定公司对艺人有「指挥与监督」的从属性,因此不构成职场霸凌的适用条件。 总结而言,近期与ADO 或HYBE相关的三起「职场霸凌」申诉案件,劳动当局均判定无证据支持、不构成违法行为,全数裁定「无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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