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名女子学习驾驶13年后终于拿到驾照,然而开车上高速时撞上大客车,女子

天狼看法 2025-03-28 23:18:04

浙江湖州,一名女子学习驾驶13年后终于拿到驾照,然而开车上高速时撞上大客车,女子继续踩油门顶着大客车前行。事后,女子十分后怕:我好不容易考来的驾照,不会要被吊销吧!

(案例来源:中国蓝新闻)

“刚刚是鬼上身了吗?”高速上,一辆绿色的大卡车的尾部被一辆黑色的小汽车推着往前疾驰。情况十分危急,过了好一会儿,小汽车才刹车慢慢停下,一名女子从车里大叫着走出来。

女子名叫姚玲,此时的她惊魂未定,看着自己车子突然出现的面前高大的客车,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刚的所作所为。

姚玲有点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撞上这辆绿色的大客车了呢?而且还推着大客车开了这么长时间。好在最后一刻,她终于醒悟过来并及时刹住了车,否则后果不堪想象。

姚玲只记得当时自己的车里还在放着歌曲,自己开车时有点犯困,然后就迷迷糊糊地感觉到了绿色大客车离自己的车子越来越近。

她明明记得自己踩了刹车,可是车子还是没有停下来,急得她又用力踩刹车,然而车子却越来越快了。

最后关头,姚玲慌了神,两只脚乱踩,总算把车子停了下来,此时的她完全清醒了过来,汗流浃背地下了车。

事后,交警很快赶了过来,在了解了事故以后,吊出录像查看了一番,姚玲这才看到了事发当时的情况。

原来在当时,姚玲开着自己的黑色小轿车正在第二车道行驶,而绿色大客车行驶在第一车道,两辆车并不在同一车道内行驶。

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姚玲车子的方向发生了改变,从第二车到拐向了第一车道,可是姚玲的车速并没有减速,于是车子猛地撞上了前方的绿色大客车。

按照道理说,此时姚玲应该紧急减速刹车才对,可是姚玲的车子却没有减速,更没有刹车,车子依然顶着大客车后方在行驶。

姚玲自己都迷糊了,当时自己怎么就想不到要刹车呢?交警帮她分析了,她当时应该是在慌忙之中踩错了踏板。

本来应该是踩刹车的姚玲,应该是在慌忙之中踩到了油门,因此车子才会加快速度推着大客车向前方行驶。

幸运的是,在推着大客车往前行时,车子没有再发生方向偏离,因此没有发生更大的事故。事后经过检查,也没有人员出现伤亡。

姚玲承认,当时自己当时开车的时候车里比较闷热,于是她逐渐有些犯困了。为此,她还特意开了车里的音响,想要让自己清醒一点。

却不料,车里的音乐没有让姚玲变得更加清醒,在犯困中她的思绪出现了游离,这才会偏出车道,撞到边上车道里的大客车。

对于此次的事故,姚玲感到心有余悸,同时她也特别担心和后怕,她连声询问交警,自己的驾照会不会被吊销。

原来,姚玲当时考驾照特别不容易,她一连考了13年,才终于将驾照拿到手,因此她特别珍惜自己的驾照。

听了姚玲的话,交警也是哭笑不得。交警认为,姚玲与其担心自己的驾照,还不如多练练自己的驾驶技术。

同时,交警也提醒姚玲,在犯困的时候一定要及时休息,而不是强行继续开车,这样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那么问题来了,姚玲在撞上大巴车后还继续加油门往前开,这样的行为会被吊销驾照吗?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被吊销驾照的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种: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驾驶报废或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等。

姚玲造成的交通事故并不是以上几种,也并没有肇事逃逸,因此姚玲不必担心自己的驾照会被吊销。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本案中,姚玲在驾驶过程中偏离车道撞到正常行驶的绿色大巴车,大巴车无过错,姚玲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大巴车的损失应当由姚玲来承担赔偿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由于姚玲没有处理事故的经验,在事故发生以后,她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因此罚款200元并扣3分。

更多人关注到姚玲考了13年才拿到驾照,在开车上路时应当要更加谨慎才是,毕竟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你怎么看?(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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