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荒谬了! 最近大同离婚案个人又有一些新的见解: 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女方母亲曾言:“房本加名,现金过账,领证后各过各的”,这是提出"领证不嫁"的核心诉求 不仅如此,她还要求男方婚前房产加名并支付大额现金; 其次“领证后还搁妈这生活”的约定,实质是法律婚姻与事实婚姻的切割 最后,一句"我敢毁了她",更让人愤怒,符合《刑法》274条敲诈勒索罪中"威胁他人安全"要件
而男方若强奸罪成立,三年刑期将成人生污点;若女方勒索成立,自己却是性犯罪者 即便最后强奸指控成立,其母"不加名就曝光"的谈判策略,可能触发十年刑期的勒索罪 究竟该怎么办,女方可要想好?!
最后,面对这个金钱至上的时代,我们究竟该怎么办?!
是用法律丈量爱情,还是让利益玷污婚姻? 山西大同的这辆婚车里,当"房本加名"取代"执子之手",当"我敢毁了她"碾压"我爱你",我们正在亲手埋葬文明社会最珍贵的信任基因。
这起案件终将尘埃落定,但它留给时代的启示永不褪色: 真正的婚姻安全,不是房产证上的联名,而是法律守护下的真心;不是录音笔里的威胁,而是风雨同舟的勇气。
比刑法更锋利的,永远是相濡以沫的真诚。
用户10xxx68
诈骗金额巨大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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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应反告女方敲诈勒索罪
携一人白首
最奇葩就是一审法官,处女qj判qj。显然没有证据情况下贸然断案
用户10xxx21
这样的女方家庭,以后男女千万擦亮眼,千万别娶,也千万别嫁,太厉害了,怕怕
用户16xxx39
估计男的很难脱身了,一审定了然后现在社会大环境对于这样的事情是偏向于女性的
123 回复 03-31 01:20
订婚了,男生不能有主动亲密接触行为吗?否则就是强奸?哪个大环境偏向女性了?
华江
是"毁了她"还是"毁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