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生涯合同一览,合同内容超级有趣!
第一份合同:3年45万美元(活塞) 第二份合同:5年780万美元(活塞、马刺) 第三份合同:1年250万(公牛) 第四份合同:1年900万(公牛) 第五份合同:1年450万+芝加哥夜店股权 第六份合同:60天28.5万(湖人) 第七份合同:12场比赛65万(独行侠)
1986年罗德曼在第57顺位被活塞队选中,由于在训练期间,被活塞总经理发现罗德曼有着不错的防守天赋,破例将罗德曼新秀合同转为保证合同。(二轮秀是没有保证合同的)
续约后,罗德曼帮助活塞拿到2个总冠军和2个最佳防守球员,之后,活塞进入重建,罗德曼被交易至马刺。
罗德曼在马刺总是迟到,被球队罚款11.7万美元,是联盟的历史纪录,马刺根本无法约束罗德曼,再加上罗德曼的场外风波,罗德曼在当时的行情并不好,仅仅值一个次轮签,被公牛捡漏。
罗德曼在帮助公牛拿到2个总冠军后,要求薪水是1300万,但是被公牛管理层拒绝了,因此,给罗德曼开出了1年450万+芝加哥夜店股权,罗德曼看到夜店后,立马就同意了。
湖人时期的罗德曼更有趣,因为训练迟到等各种罚款,直接把保障金给扣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