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区的演变

宋家六爹 2025-03-31 14:45:31

湖北古属荆州。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湖北政区的设置,或为郡县,或置州道。至清朝康熙三年(一六六四年),始以洞庭湖为界,南为湖南省,北为湖北省,为湖北建省之开端。清代,湖北辖10府1州。 民国初,废府改道,湖北辖4道,即江汉道、襄阳道、荆宜道、施鹤道,共69县。后废道存县。曾改为11个区,后又改为8个行政专员督察区,共70个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北省的行政区划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以及民族特点,作过多次变更和调整。到一九八九年,全省共辖有8个市、6个地区、1个自治州和1个林区。 8个省辖市是武汉市、黄石市、沙市市、宜昌市、襄樊市、十堰市、荆门市、鄂州市。6个地区是黄冈地区、孝感地区、咸宁地区、荆州地区、宜昌地区、郧阳地区。1个自治州是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个林区是神农架林区(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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