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志军一事的核心争议,在于挂床住院能不能得到赔偿,王佳佳认定党志军,只能得到15天赔偿,是因为他只在医院住了15天,剩余14天由于没有在医院接受治疗,从法律层面无法支持。
如果一个人因工作受了伤,没有住院,但是14天内不能上班,期间的损失要不要得到赔偿,答案显而易见,在司法实践中,党志军就是因为没有在医院治疗,所以只能按照15天进行赔偿。
尽管很多人把党志军描绘的不堪,但是党志军在结果王佳佳后,按理说这种卑劣小人,应该畏罪潜逃,如果他逃走,一切都说得通了,证明他就是个小人。在很多案件中,如果嫌疑人没有逃走,一般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恰恰因为他没有逃走,而是给了自己一个体面,给了法律一个体面,还了王佳佳一个公道,为他的所作所为,增添了悲剧色彩。
最令人疑惑的一点,从始至终,都没有听到当事人的声音,关于赔偿皮衣和电动车的内情,都不得而知,一条鲜活的人命就消失了。
不由得让人想起张扣扣案,当年张扣扣案,播放庭审录像之后,引起很大争议,张扣扣为母报仇,在道德层面引起很大同情,小时候亲眼目睹他的母亲被人活活殴打致死,无人出面妥善处理,22年后为母报仇,却被当庭污蔑为对社会不满,发泄个人情绪。三年后这名法官却因腐败锒铛入狱,试问一名贪污犯的审判和提问,能代表正义吗。
他行凶后也没有选择逃走,只想要一个公道,没想到法官不仅没给他公道,反而给他迎来当头棒喝。党志军只是和保险公司有纠纷,没想到搭上一条命。
还有人还想利用此事,进行普法教育,可是这些人连劳动法都维护不了,不知道他们到底想维护什么。去查底细,他们自己都有酒驾记录,这样的人怎么能代表法律。还有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使用大记忆恢复术,一般人连半天都扛不住,导致冤假错案,他们却连提都不敢提,还好意思口口声声喊普法。
规定都是人制定的,不同时期的规定不同,有些事也可以影响社会规则的制定,合理的需要坚持,不合理的就要摒弃,依法治国本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人民安居乐业,而不是成为某些人标榜正义的工具。
用户10xxx79
反正民间评论,王佳佳该死!
用户10xxx40 回复 04-02 19:12
一年能断案400多起,她爹个大黑气懒子的,天天看案卷,一年都看不完,不知他怎么了解案情的,每个案情都是厚厚一打材料装订
whbaicsx999 回复 04-02 19:42
死有余辜!
用户10xxx73
这明显就是法院判错了,这个交通案子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就是按他住院开始和他出院,开始有两个月的误工补偿,这个法官这样判他不杀他杀谁?经历过交通案子赔偿的都知道这一点
不再乎 回复 04-02 23:29
这个所谓的骨伤,连夹板和石膏都没打,就来了点外用药,你觉得能有多重?一般骨伤不动刀是不住院的,这是常识,就算是有钱人,也不至于为这样的伤去住院。这事情基本上就是玩花活没把握住度玩砸了,大概只要不是社会经验白痴一眼都看得出来。
用户17xxx16 回复 不再乎 04-03 00:35
。
三级风
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很清楚做这件事的后果,但是他还是做了。到了这个时候,谁对谁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看天下
鬼东西多
用户13xxx69
滚,吃人血馒头。
区阳开心
死就好了,但愿人世间不再有王扒皮。
redgreen1314521
最高法司法解释都明确说了,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赔偿不宜以实际住院天数核算,应以伤害实际伤愈时间核算!按实际住院天数本身就是错误的,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不然她办的相关案件没问题,裁判文书网为什么要下架她审理的案子
joker 回复 04-02 13:52
就是,像骨折这种一般都是做手术打石膏,观察两天就回家修养,难道你叫人家出院就去上班
zhxy0 回复 joker 04-02 21:13
拉伤都得停几周,还骨折
用户14xxx05
自寻死路的人,以后还会有的,不要以为手中有点权利可随心所欲,当人家不买你帐时,你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传说中的路人丁
一命抵一命[抠鼻]合情合理[墨镜]有意见阎王殿里继续打官司[赞]
薄荷小宝
我就想问为什么小编没被判死刑。每天为人渣摇旗呐喊。
日月星晨 回复 04-02 18:08
有人比他更渣!
用户11xxx75
难得的好文![点赞]
冬季暖阳
上级已经定调了,还有人质疑?最后杀人犯被执行死刑,感觉还是公平公正的。
陆威
该死的都死了,没啥好说的了
zhxy0 回复 04-02 21:15
以事为鉴,遇到这事不找法官找刀子
用户10xxx50
是非黑白?!
用户85xxx42
不合理处理,不公正?
smart
3000块钱搭上了两条人命!
旧时光
这么做只能激起民间的仇恨,造成更多的悲剧。
木林森
好像判决是依据交警写的伤情报告,而不是医院的伤情鉴定。
龙腾天下 回复 04-02 20:42
交警又不是医生,怎么有资格写伤情报告
咪哆喵呜 回复 04-02 22:36
交警只能责任认定。伤情鉴定看医院,如果不认可医院的鉴定,就要走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