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赠妻子闺蜜7万被判全额返还加利息
出轨就说出轨呗,什么叫“赠妻子闺蜜7万”啊
就…我个人可能是有点什么称呼洁癖,感觉能挖出墙角的“闺蜜”压根不该称为闺蜜
就叫“认识的朋友”还行[黑线]
我做婚恋修复过程中,确实是经常遇见经历了出轨问题的情侣夫妻
出于现实或是情感层面的原因,有些人可能想要继续、想要修复感情
不管对这个问题最终的诉求是什么,我想强调一点:不要把矛头指向第三者
意识到「虽然需要他们彻底的分开,但对方第三者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出轨的另一半」
没有第三者,还可能有第四者、第五者…如果不切断这个招蜂引蝶的源头问题,指摘别人是没有个尽头的
而且舆论也不用刻意引向“防火防盗防闺蜜”,女性之间的真诚友谊是更具人情味儿的,真闺蜜不会拎不清去搞这些小动作[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