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洗完澡后在更衣室涂身体乳,突然一名陌生男子走入女宾区,正好撞见女子光着身子的画面,吓得立即退了出去。女子反应过来后,穿上衣服去找工作人员理论,并报了警。 (来源:新京报) 事发当天,周女士(化名)在一家洗浴中心洗完澡后前往更衣室,当时更衣室内没其他人,周女士也没急着穿衣服,直接光着身子擦起了身体乳。 突然,女宾区入口处传来一阵谈笑声,有男有女,紧接着一名陌生男子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女更衣室。 周女士瞬间愣住,大脑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时,感到又羞又恼,整个人都不好了。而那名男子在看了一眼周女士后,转身就跑了出去。 周女士此时也不顾擦没擦乳液了,立即穿上衣服,找到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讨要个说法,并报了警。 工作人员先安抚了周女士,等到警方赶到时,帮忙调取了监控,发现那名陌生男子也是顾客,当时与一名女性朋友一起聊天,接着就跟着女性朋友进入了女宾区。 工作人员认为这可能是个误会,不过他们还是承认了是洗浴中心的过失,所以同意对周女士作出赔偿。 目前,洗浴中心在男、女宾区门口,都安排了专人值守。 1、有人认为男子进入女宾区看光了周女士的身体,已经构成了猥亵。 从法律上来讲,猥亵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追求性刺激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抚摸、搂抱等行为。 可从监控来看,男子在进入女宾区前是和女性朋友一起聊天,可能并未注意到女宾区的警示牌,那么这就属于过失行为。 而在男子看到周女士后,立即退了出来,这也能说明男子并非故意要进女宾区去偷看,也没有对周女士的身体实施抚摸、搂抱的行为。 因此,男子的行为并不构成猥亵。 不过,如果男子的一切行为都是伪装的,其真实的目的是想偷看下女宾区的隐私,那男子的行为就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那男子看光了周女士,难道就这么算了? 周女士的隐私被侵犯,一个是男子的过错导致,另一个是洗浴中心的管理出现问题导致。 对于男子的过错行为。 周女士在女宾区的更衣室内涂抹身体乳,这属于她个人的私密活动,男子擅自闯入,让周女士的隐私被无端侵犯,应当予以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对于洗浴中心的管理过错。 洗浴中心作为公共性的经营场所,本就负有保障顾客人身安全和隐私权的法定义务。 可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没能及时发现及时阻止男子进入女更衣室,这就是洗浴中心的过错,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因此,洗浴中心应当退还周女士的这次洗浴费用,并赔偿对周女士造成的损失。这里的损失通常为精神损失费,而且根据以往的一些案例,这类案件的精神损失费在1000~8000元不等。 3、当然有支持周女士维权的,也有认为周女士小题大做的。 有不少人认为,就被看了一眼,有什么大不了的,别把自己的身体看得那么金贵。 其实这种说法不仅是对女性的轻视,更是对自己的轻视。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它可以是个人信息的隐私,也可以是个人生活的隐私,还可以是个人身体的隐私。 从古至今,个人的隐私一直都是受到保护,受到尊重的,你可以不爱护自己的隐私,但不能阻止别人。 最后,洗浴中心出现男性闯入女更衣室的类似情况不在少数,这也说明了一些洗浴中心在管理上的松懈。因此,洗浴中心对于保护顾客隐私的安全措施,很不到位,需要对员工加强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 同时,在洗浴中心即便误闯入异性更衣室,那也是违法的,所以在这种场合一定要注意看到门牌或门禁,千万不要随意乱窜。 对此,您怎么看?
重庆,一女子洗完澡后在更衣室涂身体乳,突然一名陌生男子走入女宾区,正好撞见女子光
雷雷说趣
2025-04-02 13: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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