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集团及法人等被执行31.3亿 近日,张小泉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1.3亿余元,张樟生已被限制高消费。
其实关于限制消费这个事儿,是法律上的文字,到了我们普通人口中往往会成为老赖。
但我想说的是,很多限制高消费的案例其实不是大家想象那样的。
比如,我一个朋友,前年野心勃勃准备创业大展宏图,开了很多线下门店,结果时运不济,还没回本就全部倒闭,亏了有几千万,毫无疑问,他被限制高消费。他说他也想努力赚钱还钱,但有了这层身份之后,再创业更难了。
这还让我想起了前几年巨人网络史玉柱被执行17亿,最后真相大白,和巨人网络公司也没啥关系。
回到张小泉这个事中,很多人看到这个消息,下意识就会理解为这个公司不行了。
其实这也是以偏概全,因为这个事主要涉及个人法律纠纷,与张小泉日常运营、品牌管理无关。
公司的门店每天开着,厂里还正常生产的菜刀,公司官方直播间也在热火朝天的带货。
从法律上而言,公司是公司,法人是普通的个人,他也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法人被执行≠品牌担责。很多法人的个人操作,并不在公司的决策和日常经营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