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子明知女下属是军嫂仍与其租房同居,法院如此判罚 军婚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李越峰 2025-04-04 06:44:40

河北一男子明知女下属是军嫂仍与其租房同居,法院如此判罚 军婚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破坏军婚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河北一名男子明知自己的女下属是军嫂,却仍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甚至租房同居。最终,这段婚外情被军嫂的婆婆发现,丈夫愤怒报警,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 【案情回顾】 2018年,河北女子刘某(化名)与现役军人陈某(化名)相识相恋,并在两年后正式结婚。婚后,陈某返回部队继续服役,刘某则留在家中与公婆一同生活。 没过多久,由于工作变动,刘某入职当地一家酒店,与运营总监王某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王某主动添加刘某的联系方式,频繁与她聊天、请她吃饭,逐渐拉近了彼此的关系。 当时正值疫情严峻时期,刘某不慎感染疾病,王某不顾风险,每天为她送食物和药品,陪伴照顾她,最终赢得了刘某的好感,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开始频繁约会、外出旅游。 有同事察觉到异常,好心提醒王某刘某是军嫂的身份,王某却佯装不知情:“她是军婚?我不知道啊,没人跟我说过。” 在此期间,陈某休假回家探亲,刘某担心丈夫发现她和王某的关系,便告知王某:“我们别再联系了。” 王某虽然口头答应了,但等陈某离家之后,他再次联系刘某,两人多次发生亲密关系。为了方便交往,王某甚至让刘某在外租房,趁刘某公婆不在家时公然同居。 直到有一天,刘某的婆婆偶然发现儿媳的手机频繁收到暧昧消息,查看后确认她出轨了,随即告知了儿子陈某。陈某请假回家质问,在证据面前,刘某最终承认了她与王某的关系。 陈某果断报警,王某经传唤后主动投案。起初,他认罪认罚,但在庭审时却翻供,否认知道刘某是军嫂,也否认同居事实。 法律分析 破坏普通婚姻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军婚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国防法》第59条规定,国家保护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 《刑法》第259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的关键在于王某事前是否知道刘某是军嫂。尽管他在庭审时翻供,但他此前的供述、同事的证言以及聊天记录都能证明他知晓刘某丈夫是军人。此外,两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还租房同居,符合“同居”的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被告人翻供但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且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符的,法院可以采信其最初的供述。因此,王某的辩解未被法院采纳。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案件教训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军人保家卫国,他们的婚姻稳定直接关系到军队的士气。破坏军婚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触碰了法律红线。 对此,你怎么看?如果王某真的不知道刘某是军嫂,他就能免责吗?#这判决太对了# #这判决太严厉了# #同意这七种判决# #单方判决要不得# #究竟该怎么判# #聊聊这个案件# #丈夫获刑# #这判决够狠# #判决太狠了# #别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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