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8旬老母离世后,竟留有500万拆迁巨款。此时,大姐和二哥突然现身,要求6兄妹平分这笔遗产。小儿子愤然回应,母亲生养死葬全由他一人承担,其他兄弟姐妹未尽丝毫责任,凭何要求平分?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庭,法院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来源:光明网)
4月8日,据光明网报道,有一起500万遗产的纷争案。
王老太晚年时,就跟着小儿子王某一起生活。王某那可是对母亲照顾得无微不至,每天端茶倒水、洗衣做饭,忙前忙后,把母亲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当当。
王老太一共有6个子女,可除了小儿子王某,其他5个子女呢,平时很少来看望母亲。就算偶尔来了,也是屁股还没坐热就走了。
王老太心里明白,他们都有自己的小日子要过,能有小儿子的陪伴,她已经很知足了。
后来,王老太居住的老房子拆迁,一下子获得了500万的拆迁款。这本来是件好事,可谁也没想到,这钱却成了引发家庭纷争的起因。
王老太在小儿子的悉心照料下,又过了5年后去世。王某不仅承担了母亲生前的生活费、医药费,就连母亲去世后的丧葬费,也都是他一个人出的钱。其他5个兄弟姐妹,一分钱都没掏。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没想到,王老太刚入土为安,大姐和二哥就找上门来,要求王某拿出替母亲保管的500万遗产,让6个兄弟姐妹平分。
王某一听这话,顿时火冒三丈。他心想,自己辛辛苦苦照顾母亲这么多年,他们啥力都没出,现在倒好,一听说有钱了,都跑来分一杯羹,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王某坚决不同意平分,他告诉大姐和二哥,母亲生前就说过,这500万拆迁款都给他了,因为他对母亲孝顺有加。现在这笔钱已经是他的私人财产了,不属于母亲的遗产,他们一分钱也别想分到。
大姐和二哥可不干了,他们觉得王某是母亲的小儿子,照顾母亲是应该的,没什么可委屈的。而且他们认为王某说母亲把500万都给了他,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没有证据,不能就这么算了。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亲情也在争吵中彻底破裂。最后,大姐和二哥一气之下,把王某告上了法庭。
王某拿出了他之前录的视频证据,想证明母亲确实说过把500万都给他。可视频里母亲的声音很模糊,根本听不清说了什么,法庭最终没有采信这个证据。
这500万拆迁款到底该怎么分呢?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这一原则并非绝对,法律还规定了特殊情形下的分配规则。
王老太的6个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等继承遗产。然而,法律也考虑到实际情况,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王某在母亲晚年时,一直陪伴在侧,承担了母亲的生活起居、医疗费用及丧葬事宜,这无疑是对母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而大姐、二哥等其他5个子女,在母亲生前未能尽到扶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在本案中,两个姐姐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母亲的遗产份额,并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王某。
这一行为符合法律关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规定,且她们以书面形式作出了表示,因此,她们的遗产份额在分配时自然归入了王某的份额中。
三、在诉讼中,证据是至关重要的。王某主张母亲生前已将500万拆迁款全部留给自己,但提供的视频证据因母亲回复听不清楚,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王某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因此,他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综合以上分析,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扶养付出和其他子女的扶养缺失,对遗产分配比例进行了合理调整。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的大姐和王耨的大哥每人50万元,王某的二哥分得90万元,剩余的全部归王某继承。(文中人名系化名)
一颗青松
真不如一锅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