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客户想要写一份遗嘱,再加上一个遗嘱执行人。
她当年是嫁给了爱情。
当然爱情也有保鲜期,生完孩子之后丈夫出轨。
于是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她。
后来丈夫与小三结婚又生了一个孩子,自从新的孩子出生之后,丈夫连抚养费都不给了。
这天,她来找我,要求我帮她写遗嘱。
她说她独自带着孩子,辛辛苦苦创造了一些家业。
到了目前,她被所谓的爱情伤的遍体鳞伤,不想再找。更不想再婚。
但如果说她有个三长两短,自己的孩子日后还是要回到他的生父那里,因为生父毕竟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财产也会因妈妈的死亡而继承给孩子,同时也意味着他的生父掌管这些财产。
如果他的生父做一些手脚,把这些财产用在养后面新出生的孩子而忽视自己的亲生儿子,该怎么办?
毕竟一个男人喜新厌旧,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管,他会有对这个孩子有多大的爱呢?
就像大S一样,突然去世,孩子到生父那,那孩子们从母亲那里继承的财产也要随着孩子回到他生父的掌管之下。
她说她要图个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