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把房子卖了759万后,和买主商量,再返租1年,买主同意,不料,女子

奇谈社会 2025-04-10 18:29:31

浙江杭州,女子把房子卖了759万后,和买主商量,再返租1年,买主同意,不料,女子的孩子在房中自杀,买主住了1年后,偶然得知房子是“凶宅”,说什么都要按原价退房,女子不同意:房子跌了300万,你孩子也享受了优质学籍,原价退房对我不公平!买主却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让女子有些崩溃。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2025-4-9 时间倒回2021年,张女士是杭州某医院的医生,为了孩子上学方便,一直住在重点小学旁的95平房子里。 那年她决定卖房,刚挂牌就被王女士看中了。 王女士也是当妈的,冲着学区房二话不说掏了759万,1月底签合同,3月就过了户。 可张女士当时遇到个难题。 自家孩子还没毕业,新房也没找好。 她硬着头皮问王女士:“我能不能再租一年?明年3月保证搬走。” 王女士心一软答应了,想着就当帮同行个忙。 谁料这份好心,竟埋下颗“雷”。 刚过户一个月,2021年4月,张女士的孩子在屋里自杀了。 这事儿王女士压根不知道,直到2023年10月,她妈和邻居唠嗑才听说。 王女士当场吓得腿软。 七百多万买的学区房,转眼成了“凶宅”! 她立马找中介对质,结果中介也懵了:“签合同时真没这档子事啊!” 最绝的是当初签的合同。 白纸黑字写着:“卖方保证持有期间屋里没死过人。” 王女士抓着这条要退房,张女士却急得跳脚:“房子早过户给你了!孩子自杀是我租住期间的事,凭啥让我赔?” 俩人在法庭上彻底撕破脸。 张女士抹着眼泪算账:“现在房价暴跌到400多万,里外里亏300万!你孩子白用我家学区,住了一年多,现在说退就退?” 王女士更委屈:“七百多万买个凶宅,夜里上厕所都发怵,换你乐意吗?” 法官翻着合同直摇头:“白纸黑字写着‘交房前都算卖家持有期’,这期间出事就得你担责!” 更狠的是《民法典》第500条,故意隐瞒重大事实,赔钱没商量。 有律师打了个比方:这就好比你卖车给我,交车前说再开两天,结果撞了车。 买主要退钱,你能赖账吗? 房子和车一样,没交钥匙前,风险都得卖家扛着。 如今张女士咬牙上诉,但网友早吵翻了天。 有人说她活该:“签合同时光想占返租便宜,出事了又不想担责?” 也有人心疼:“孩子没了还要赔钱,太惨了……” 这事儿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买房不是买菜,但凡合同里多写一句“返租期间风险谁担”,说不定就能避开这天价纠纷。 就像老话说的:法律不同情眼泪,只认白纸黑字。 对此,大家怎么看?这判决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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