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个车,命却没了!浙江金华有两名学员在驾校训练场练习科目二时遭遇事故,最终2名学员丧生,教练被判了刑!
事故发生当日,学员小廖和小王接到教练的通知,前往驾校训练场地练习科目二。
到达场地后,小廖坐在驾驶室,小王坐在副驾驶室,教练则在车外指导,并未上车。
小廖驾驶教练车从训练场地的上坡起步时,在踩油门过程中车辆持续给油,突然就加速了。由于他操作失误,直接撞断了绿化带上的一棵树,而后又撞上公司食堂外墙。
撞上外墙后,车子才停了下来,然而,惨剧却已发生!
车头严重损坏,两人伤势也很重,安全气囊都弹开了!
教练看到这一幕,吓坏了, 赶忙拨打了120和110,随后便一直等待救护人员到来,可是,学员小廖和小王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经专业机构鉴定,教练没有按照安全规定将教练车油门踏板限位装置调整到正确的限位状态,并且学员练车时,他甚至未要求两位学员系安全带!
此外,学员练车时,教练本应坐在副驾驶进行教学,这一方面是为了教学方便,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安全考虑。
副驾驶有一套刹车系统,若出现意外,教练便可采取紧急措施。
但当天教练并未坐在副驾驶,而是站在车外指挥。
可以说,正是因为教练未履行工作职责,才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办案人员调查清楚后,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教练提起公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所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于是,法院作出判决,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
其实,只要教练尽职尽责,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这完全是一起可以避免的事故。
希望教练们一定要引以为戒,遵守相关规定,时刻对学员起到警示和提醒作用,负责好学员的安全。
同时,作为学员,在学习之前也要了解相关学习规则和教学规范,遇到教练不符合规则的行为,要敢于指出,毕竟,安全是无价的!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