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上海,儿子结婚,其父为其花费2400万元购置了一套婚房,可结婚不到三月,两人便离婚了,女方分走了1500万,其父以购房款是借款为由,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还钱!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小刘与小张确定为男女朋友后,一直相处的很好,感情也非常稳定,两人在度过一段非常甜蜜的恋爱时光后,便决定步入婚姻生活! 然而就在双方要领证前,小张则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要在上海购置一套属于他们两人的婚房! 要知道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简直就是寸土寸金,光凭小刘一个人肯定是买不了的! 好在小刘的父亲老刘资产雄厚,年轻时攒下来部分家财,小刘将这一消息告诉父亲后,老刘得知儿子要结婚了,当然高兴,于是便资助儿子2400万元,在上海购置了一套房产! 婚房准备好之后,小刘与小张没过多久就到当地登记结婚了。本以为两人的日子会越过越好,谁承想两人刚新婚不到三月,就离婚了! 离婚时,小刘自愿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上海这所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后房子归小刘,而妻子小张能得到1500万补偿款! 本以为此后,两人再无交集,可当老刘得知儿子与儿媳离婚时,所签订协议的内容后,觉得他们这是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当下便以购房款是借款为由,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偿还本金1980万元和相应利息! 原来,当初老刘为了以防万一,在为儿子转账买房时,就提前让儿子写了一份借款单,承认这购房款是向他借的! 而小张也是到法庭上时,才知道此事,她声称欠条是小张婚前所写,与她无关,所以她拒绝偿还这些欠款!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上海的房产虽然购买于婚前,但购买时间与小刘、小张二人的结婚时间非常接近,并且小刘与小张婚姻存续时间不到3个月,但离婚协议中却要求小刘向小张所负的义务明显高于一般离婚协议,不能排除其二人存在借助离婚协议损害老刘利益的情形,所以小张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以1500万元为限! 有网友说,这女子明显就是一个“洗房女”,估计就是通过这种骗婚的方式,然后赚取钱财,要是她成功了,三个月1500万,每个月就是500万,只能说这女子也狠了点! 有网友说,这姜还是老的辣啊,幸好小刘的父亲有先见之明,看的长远,要不然可真就白白便宜了那女子! 有网友说,父母如果要给儿女买房,就应该写父母的名字,夫妻俩有使用权,如果两人白头偕老,老人走了以后,这房子自然而然就是留给他们的了;如果过不好还是离婚了,也不至于分走家产,这样也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有网友说,估计这就是现在这个社会人们不想结婚的原因之一吧,大多数人的心里都把利益看得比感情重要,真正纯粹的感情少之又少,人们也不愿意再去猜了吧! 那么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呢? #记录我的2025#
上海,一男子带女友到酒店发生关系,第二天,男子见女子没睡醒就离开去上班,然而等
【1评论】【6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