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男子醉酒后叫了个代驾,见代驾无法启动车辆,与代驾发生冲突。冲突中,男子

白羊登义文 2025-04-13 11:48:32

湖北十堰,男子醉酒后叫了个代驾,见代驾无法启动车辆,与代驾发生冲突。冲突中,男子一气之下将代驾从车上拉下,亲自上车示范挪车,把车开出来了2米。结果悲剧了被代驾举报,最终不仅赔了代驾19000元,还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来源:九派新闻等)

据悉,不久前,男子柯某开车出门与朋友聚会饮酒,知道喝酒不能开车,酒后遂叫了一名代驾! 一名代驾很快到达现场,但是上了柯某的车后,却迟迟无法启动柯某的车子。

柯某见状怒斥代驾:“你到底会不会开车?”

代驾见柯某说话毫不客气,也回怼柯某,让柯某好好说话!

两人谁也不服谁,你一言我一语,不一会儿从言语争执,演变成肢体冲突。

冲突中,柯某一气之下,将代驾从自己车上拉了下来,亲自上车示范挪车,把车开出来了2米。

可令柯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代驾见状直接报了警,举报柯某酒后驾车!

结果柯某悲剧了,因柯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驾的标准,最终不仅赔了代驾19000元,还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不少网友怒斥代驾无德!还有不少网友认为代驾明显是故意激怒车主,借机进行敲诈。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酒后示范开车也不行?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酒精含量阈值中规定,饮酒后驾车酒精含量阈值为≥20,<80mg/100mL为酒驾,≥80mg/100mL则为醉驾。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饮酒后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则属于犯罪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驾则属于犯罪!

《刑法》第133条之1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人觉得酒后短距离挪车应该无妨,其实不然!酒后挪车、短距离开车,仍然具有社会危害性,对公共安全仍然有一定的风险,仍会面临处罚。

不过根据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后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没有从重处理情节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处理。

也正是因此,警方并没有追究柯某的刑事责任。

不过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相互独立的,柯某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最终还是被警方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由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

2、柯某为何要赔偿代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柯某与代驾因琐事发生口角也就罢了,还与代驾发生肢体冲突,已然涉嫌故意殴打他人。或许也正是因此,柯某为了免除罚款、拘留的违法后果,才在民警的调解下,赔了代驾1.9万元。

3、代驾的行为属不属于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使对方陷入恐惧心理,并基于该心理交付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千元至5千元以上或者3次以上的,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人人有责。而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也理性当依法进行维权。

代驾不会开车确有激怒车主借机牟利之嫌,但是从主观上来说,代驾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是故意碰瓷,除非代驾自认,否则很难直接判断的出来。需要结合客观事实判断。

而从客观情况来看,代驾依法举报柯某酒驾对柯某而言并不构成威胁。因被柯某殴打,向柯某索要赔偿也不属于非法占有。故而很难将代驾的行为定性为敲诈勒索。

还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柯某真的是被代驾碰瓷,柯某打人、醉驾也是不争的事实,难逃处罚。

因而再次也再次提醒大家,苍蝇不叮无缝蛋!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违法犯罪行为都不能做!心存侥幸最终只会害了自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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