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柯先生酒后叫代驾,因代驾不会启动车,柯先生亲自示范开了 2 米。代驾报警称酒驾,柯先生赔偿 1.9 万并被吊销驾照,他不服,认为停车场不算道路。
据齐鲁壹点4月12日报道,柯先生(文中人名是化名)参加朋友之间的聚会,喝了不少酒。因酒后不能开车,就叫了个代驾准备回家。
谁知道这个代驾真是让他抓狂,坐在驾驶位半天了,车子愣是启动不了。柯先生本来就急性子,这会就想快点回家躺床上休息。
他耐着性子教代驾怎么启动,结果代驾捣鼓半天还是没成功。
柯先生直接从车上跳下去,自己一屁股坐进驾驶位,启动车子还往前开了 2 米。
这可把代驾惹恼了,认为柯先生不尊重他,于是果断报警说柯先生酒驾。
交警给柯先生做完酒精测试,发现柯先生达到了醉酒标准。
这下柯先生傻眼了,不仅要赔偿代驾 1.9 万元,还被吊销驾照,并且 5 年内不能重考。
柯先生承认自己态度不好,赔偿代驾没啥意见。
但他觉得吊销驾照的处罚太过分了,他认为自己叫了代驾就说明不想酒驾,只是代驾不会启动车子,他上车示范一下而已。
而且就开了 2 米,还是在停车场里,又没上路,怎么能算酒驾呢?
但交警认为,道路的范畴包括公共停车场这类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所以,不管柯先生开了多远,哪怕只是 2 米,在停车场酒后开车也属于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对他的处罚是依法依规的。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道路不仅包括公路、城市道路,还包括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柯先生所处的停车场属于公共停车场,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因此也在法律所界定的“道路”范畴内。
二、柯先生酒后在停车场驾驶车辆,尽管只开了 2 米,但其行为已经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禁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公共交通安全,不论驾驶距离的长短。
三、柯先生辩称自己只是示范启动车辆,但这并不能改变其酒后驾车的事实。
法律对于酒驾的判定,并非基于驾驶的目的或意图,而是基于饮酒后实际操控车辆的行为。
最终,柯先生被吊销驾照且 5 年内不能重考的处罚是依法依规的。
这一处罚体现了法律对于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的坚决态度,警示每一位驾驶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商锡京
胡说八道,信口开河!凭什么赔代驾1.9万元?有什么法律依据?垃圾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