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男子把劳力士手表挂二手平台卖,谈好价钱37.5万,一小伙上门取表,转了

花娘说案 2025-04-13 21:37:57

浙江绍兴,男子把劳力士手表挂二手平台卖,谈好价钱37.5万,一小伙上门取表,转了账,第2天,男子发现银行卡被冻结,警方告诉他,说这笔钱是一个诈骗受害人转给他的,男子提交了相关证据,可是还没解冻,可接下来,男子的几张银行卡都被冻结了,他想尽快解冻。

据1818黄金眼4月12号报道,小陈在一月份花了38万多买了一块二手劳力士手表,戴上后,觉得太张扬,就打算卖掉,可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小陈将手表挂平台上,标价39万准备卖掉。

3月11号,一个网名为“诚信赢天下”的人联系他,想买这块表,上来就问他:是个人还是商家?

小陈告诉他是,个人。

对方问他是通过第三方平台交易,还是“面交”就是当面交易的意思。

对方还说刚好有个朋友在绍兴,可以在同城面交,这样谁都放心。

小陈觉得面交也挺好,也省去不少麻烦的流程,这样钱到手还快,他就同意了。

对方还和他砍了价,最后,把手表价钱定在了37万5千块。

小陈心底的估价在36万到37万之间,没想到,最后定的这个价还是相对高一点的,还是挺合心意的。

小陈和那人定好了价钱,就加了微信,两人进一步沟通。

小陈想面交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比较节省时间,就不用通过平台了,他觉得要等平台确认收货还要等一段时间。

另外,小陈还多了一个心眼,万一对方收手表,说是假的或者弄出什么麻烦,不如同城面交来的爽快。

买家告诉小陈,他第二天会找人上门取手表。

第二天下午4点多,一年轻小伙带着一个鉴定师找到小陈家的工厂里,前来取手表。

小陈和小伙子搭了几句话,看他对自己爱搭不理的,只是看了看手表,查码后,对方支付了钱款。

小陈收到了37.5万的转账后,把手表给了小伙子,心里还挺高兴,这手表卖的顺利。

然而,第二天,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小陈往出转2万块钱,发现银行卡被冻结了,吓得他一身冷汗。

他赶紧给银行打电话,对方告诉他,四川某地的警方将这笔钱冻结了。

小陈纳闷自己没有收到通知啊,他自己去网上找,终于找到了四川某刑侦大队,才知道他收的37.5万,是一个诈骗案受害人转过来的。

小陈都懵了,他只听说好像是那个受害人通过什么“百万医保”受骗了,把这笔钱转到了他的账户里了。

也就是说,受害人被诈骗了,把37.5万转到了小陈的账户里了,所以,小陈的银行卡被冻结了。

为了解冻,小陈跑到当地派出所做了笔录,提交了证据,然而,经过协查,对方却告诉他目前没法解冻。

而再联系那个买家“诚信赢天下”,却显示:当天聊天存在风险,无法进行通话。

更让小陈糟心的是,他名下的多张银行卡都被冻结了,虽然微信还能支付,可是,他希望能快点解冻,不然真的影响他正常的生活了。

有人说,卖家也没有很冤,平台都不让私下联系交易,又不是只提醒买家,也提醒卖家啊。平台也可以“面交”,起码平台收货你银行卡被冻那是平台的问题,为了省平台的手续费,敢私下大额交易,只能听天由命了!

另外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受害人有银行回单且未出示某平台订单记录,不是通过平台支付,也是线下交易。

小陈在二手交易平台出售手表,却选择私下交易,才遭遇了诈骗风险,那么,平台要承担责任吗?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手交易平台作为发布的载体,对平台内的交易活动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小陈是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出售手表信息的,但是,他却选择了私下交易。

因为小陈私下交易,平台可能难以直接介入或者承担责任。

所以,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在二手交易时,应尽量选择平台内的交易方式,这样出了事或者有了纠纷,平台也有安全保障。

那么,小陈的银行卡被冻结,他有权要求立即解冻吗?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小陈的银行卡被冻结,是由于其账户收到了涉嫌诈骗的资金。

虽然,小陈不是诈骗案件的直接当事人,但是,他的银行账户因涉及诈骗资金被冻结,他有权了解具体原因和冻结的期限,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要求解冻。

不过,具体的解冻时间,小陈还是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而定。

另外,小陈如果能证明自己是无辜的受害者,而且他并不知道所收到的37.5万资金是诈骗所得,包括他在交易过程中没有过错和违法行为,他有权向诈骗者追偿损失。

大家觉得小陈的表钱还能找回来吗?

信源:1818黄金眼-20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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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微生活,寻找情感故事里的小蜜蜂。